立法院昨(25)日晚間三讀通過《空氣汙染防制法》修正案,這次空汙法加重工廠排放超量罰則、地方主管機關可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也新增吹哨者條款,鼓勵員工檢舉不法。針對這次《空汙法》修正案,環保署強調,修法後有5大亮點,「使我國空氣污染防制工作,邁向新里程。 」
環保署表示,這次修法後的5大亮點分別為增訂好鄰居條款、增訂工廠源頭與管末雙重管制機制、增訂好社區條款、加重罰則、增訂不法利得追繳及吹哨者條款。
環保署長李應元表示,好鄰居條款為地方主管機關要依據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的空氣污染防制方案,會商鄰近的縣市政府,訂定空氣污染防制計畫,以共同解決下風處民眾所受的空氣污染。
增訂工廠源頭與管末雙重管制機制主要是,主管機關在訂定排放標準時,要納入有害空氣汙染物的項目,也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工廠使用的燃料及產品成分要符合規定;大型工廠要採用最好的污染控制技術;違規者則由「按日連續處罰」,改為「按次處罰」。
劃設空品區 限制高污染車輛進入
增訂好社區條款為授權地方主管機關可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限制或禁止高污染交通工具的進入或使用;擴大對於交通工具以外其他移動污染源的管制;對於出廠10年以上的老舊車輛,中央主管機關可以加嚴它的排放標準;對於沒有進行汽機車排氣檢驗的車主,最重會被註銷牌照。
此外,針對違規行為,這次修法也大幅提高刑事與行政處罰的罰則。如果因汙染而致人於死,最重可判無期徒刑,罰金上限也提高至3000萬元,罰鍰則提高到2000萬。這次也增訂吹哨者條款等規定,鼓勵內部員工檢舉不法,並新增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