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去年遭男友林秉樞家暴,30日下午新北地院一審宣判,林秉樞判處2年10月有期徒刑,可上訴,其中傷害罪部分,判8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其餘12罪共判處3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02萬元。高嘉瑜下午也召開記者會,針對法院判決「完全不能接受」,對林秉樞是「輕判」,並痛批法院對於「私行拘禁」的部分完全視而不見,一定會請檢察官繼續上訴。
林秉樞因施暴高嘉瑜,新北地檢署今年1月依偽造文書、妨害祕密、私行拘禁、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傷害與恐嚇等罪嫌起訴,30日作出一審判決,主要各罪刑度為,偽造文書罪3月有期徒刑,妨害秘密罪4月有期徒刑、強制罪6月有期徒刑、妨害名譽6月以期徒刑、妨害電腦使用5月有期徒刑、傷害罪8月有期徒刑、恐嚇罪4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期2年10月。原本檢方起訴罪名含私行拘禁,此部分未判刑。另除傷害罪,外其餘皆可易科罰金,因此實際僅需坐牢8個月。
林秉樞「私行拘禁」無罪 高嘉瑜:完全不能接受
高嘉瑜30日下午在林秉樞一審判決宣判後,在律師李永裕陪同下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高嘉瑜表示,今天法院判決2年10月,但最後扣除得以易科罰金部分卻只有傷害罪8月刑期,最嚴重的「私行拘禁」竟然是無罪,「對我而言是非常大的傷害」,會請檢方上訴。
高嘉瑜認為,「這個判決過輕」,且法官並沒有了解到被告用各種方式脫罪,不斷說謊、在法庭上編造事實,這個卑劣、惡劣的行為,以現在的判決完全沒有讓被告得到應有的懲罰,被告犯的罪行絕對不僅止於此,提告的部分只是冰山一角;過程中不只她一人受傷害,還有十幾位女性,裡面有大學教授、名人、法界人士、單親媽媽,她們受到的傷害比她嚴重,卻沒有出面指控,就是怕被林秉樞報復,以及成為媒體焦點,而他身為民意代表,責無旁貸要面對這一切,也要揭發被告的惡行,避免有下個受害者。
媒體詢問,有關「私行拘禁」部分,法院認為高嘉瑜「並沒有求救」?高嘉瑜哽咽表示,當時她被打到腦震盪,且自己手機被沒收、被迫不能穿衣,「這種情況如何逃出飯店?」整個過程中她完全被控制行動自由,且當時被拘禁的隔天,立法院民進黨團甲動,她也哀求被告讓自己到立院;所有事實她也在法庭上陳述,遺憾法官認為她沒有求救,就是沒有私行拘禁。
有關林秉樞刑期部分,高嘉瑜也說,「這部分我們一定請檢察官繼續上訴」,檢方求刑內容最重的就是私行拘禁,但法官卻完全視而不見,導致被告刑期只有2年10月,這對被告來講幾乎等於「輕判」,這個判決「我們完全不能接受」。
高嘉瑜表示,在過程中,被告用盡各種方式極盡羞辱我,甚至持續撒謊、不認罪,試圖卸責、用精神疾病等理由脫罪,對她而言都是身心受創、隨時處於恐懼中,但她受的暴力和黑暗只是冰山一角,社會上還有比她更弱勢的受害者,因此自己要有勇氣面對這一切,讓她們也能站出來,希望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不要發生在別人身上,之後她也會努力透過修法等方式保護被害人,並堅持爭取她在法律上應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