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張盛和指出,財政健全方案和公務員加薪是兩回事,但在2012年總統大選前一年,公務員才加薪過,明年又要舉行總統大選,現在又提議對公務員加薪,財政部為了改善政府財政對人民加稅,若另一方面行政院卻同時對公務員加薪而擴大政府支出,這種作法是否非常矛盾?
加薪,是最近立法院最熱門的議題,除了標榜強制企業主須幫員工加薪的「加薪四法」外,國民黨立委廖正井質詢行政院長毛治國時,也提議應給公務員加薪3%,並引起熱烈討論。
據主計總處估算,公務員加薪1%,政府須支出70億元,加薪3%就要多花210億元。台聯立委賴振昌質詢財政部長張盛和指出,財政部推出的財政健全方案,將個人綜所稅最高稅率拉到45%,股利抵稅權減半,並配合提高薪資扣除額,全部算下來,估計約可增加600億元稅收;但如果對公務員加薪3%的政策成真,財政健全方案增加稅收的成果,就去掉3分之1了。
然而,更令人感到不滿的是,按《公務員退休法施行細則》規定:「月退休金發給後,如遇公務人員俸給調整時,應於下次發給月退休金時,配合補發或調整」;也就是說,未來若政府決定對公務員加薪3%,不僅現職人員要加薪,連已退休且選擇領月退休者,也跟著加薪3%;而一般勞工退休就算退休了,哪能繼續加薪?形成行業不公平。
此外,公務員領月退休金後,每年可享受定額免稅,依稅法規定,月退休金全年領取75.8萬元以內可免稅,等於1個月領取6萬3000元月退休金的公務員,退休所得完全免稅。
這就形成一個怪現象,公務員在職時,所領薪水屬於薪資所得須全數課稅,但退休後領取月退休金,全年退職所得在75.8萬元以內卻可全部免稅,還可跟著在職人員一起加薪。
姑且不論一般勞工根本領不到高達75萬元的免稅額度,如此優厚的退休條件,更是無異對一般勞工形成雙重剝削的不公平待遇。
賴振昌說,領月退休金公務員還可隨著現職人員加薪的制度,對現職公務員也不公平,他研擬提出《所得稅法》修正案,降低領取月退休金公務員享受退職所得免稅額度,以維護公平。
雖然張盛和指出,財政健全方案和公務員加薪是兩回事,但在2012年總統大選前一年,公務員才加薪過,明年又要舉行總統大選,現在又提議對公務員加薪,財政部為了改善政府財政對人民加稅,若另一方面行政院卻同時對公務員加薪而擴大政府支出,這種作法是否非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