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不執行死刑,那請告訴人民,不執行的「法律理由」

2018-07-01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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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死刑不能解決問題,因為那些根本就無關,但執行死刑可以讓受害者家屬得到平靜,能讓他們重新開始他們的人生。」(示意圖,取自flickr)

「的確死刑不能解決問題,因為那些根本就無關,但執行死刑可以讓受害者家屬得到平靜,能讓他們重新開始他們的人生。」(示意圖,取自flickr)

憤怒時候不要做決定,這句話是對的,孫子兵法中也有類似的句子。可是,今天的問題是,我們台灣(或稱中華民國)是一個有死刑的國家,如果說已經三審定讞的情況下,請問法務部長,你不願執行死刑的「法律理由」為何?是還在上訴?提起再審?又或是檢查總長提出「非常上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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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那就公開透明地告訴國人,這樣人民也沒什麼好說的。但如果不是呢?而且筆者推測也絕對不是這種情況。真實的情況就是你們以「人權」之名,行破壞法制之實,就算沒那麼嚴重,至少也有濫用行政權利的程度。

今天民進黨在立院的席次已經過半了,有種你就徹底執行您的理念,將死刑修掉,依在下大一所修的法學諸論有教到,當新舊法有衝突時,當事人是有權選擇最優的法條。所以修法吧,把死刑修掉,從此不會再有要不要執行死刑的問題。

只是,偉大的法務部長,你有種提案修法嗎?你們民進黨有種提案嗎?

還是說你現在是要向人民傳達一個訊息,「現在我當家,反正法律又沒規定死刑定讞後要在幾日內執行,所以執不執行,我說了算」。反正,我沒有違法,你們耐我何?

法務部長邱太三(陳明仁攝)
法務部長邱太三(資料照,陳明仁攝)

是的,人民的確耐你不何,但這筆帳,人民遲早會算的,雖然不是對你算,是對你的大老闆算。蔡總統,凡事歸因於妳,是不合理,但很抱歉,我們人民也只能把帳算到妳的頭上。

身為一個法務部長,在還有死刑的前題之下,您應該是要告訴我們人民,我今天不執行死刑的原因是因為有下列一二三四…等法律原因,而不是各種莫名其妙的說辭來推阻死刑的執行。要進廚房就不要怕熱,否則您現在是以「身教」來教育我們國人,只要有權利就可以濫用、有冠冕堂皇的理由時,就可以藐視法律。

最後,筆者只想說,的確死刑不能解決問題,因為那些根本就無關,但執行死刑可以讓受害者家屬得到平靜,能讓他們重新開始他們的人生。

而一直強調加害者人權的你們,正殘忍地踩踏著那些受害者及其家屬破碎的心靈,就筆者看來,你們很殘忍、冷血又無情。

最後,如果真要廢除死刑,那可不可以開放槍枝,這樣真得遇到時,我還可以拿槍和那些喪心病狂的罪犯拼他一拼,拼輸,我認了。

*作者為關注歷史的自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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