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喊了將近1年,每次媒體披露的版本都差了十萬八千里,即使近日終於送進行政院審查,卻仍然因外界壓力而僅就法條細節討論,依舊不敢觸及較為敏感的稅率、自用住宅免稅額度、長期持有優惠及日出條款的存廢等爭議事項,而若仔細檢視房地合一草案演變史,確實如同減重,稅率越來越輕。
攤開財政部長張盛和所提的4大爭議點來看,可以看出極大的變化。
稅率:累進稅率轉向4級單一稅率
去年12月,財政部曾於立法院財委會報告房地合一草案,當時設想的稅率為5%到45%的6級累進稅率,即所得越高則稅率越高,一般被視為較公平的稅制。但由於當時反彈力道過大,財政部於今年初春推出正式版草案則為17%的單一稅率,遭到巢運痛批稅率過輕,嚴重向建商傾斜,而國民黨也舉辦公聽會釋疑,並要財政部再研擬。
而在辦理幾場公聽會後,最新送入政院審議的版本中,稅率介於12%至35%共分4等級,如果是持屋未滿1年出售者,稅率為35%;持有1至2年稅率為30%;持有2年以上者稅率為17%;持有超過10年者稅率則是12%。
自用住宅免稅額度:3000萬變成4000萬
財政部去年12月向財委會報告的版本指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僅有一戶自用住宅的名額,僅限售價3000萬元以下者;而在今年初春推出的草案中,自用住宅免稅額度變為4000萬元,由於原先3000萬的免稅門檻已被外界質疑是為投資客「開小門」,而4000萬版本招致更多疑慮,但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4000萬是來自央行對豪宅的定義,而目前送入行政院的版本也仍是以4000萬為準。
長期持有優惠:最高減徵70%→80%
財政部最早向財委會報告的版本中,持有2年以上即開始減徵,依持有時間長度減徵,最多減徵70%,當時便已被認為減徵太多,沒想到到了初春提出的法案中,竟變成持有3年起後每年減徵4%,最高可減徵80%,遭致批評更多。
由於學者紛紛認為每年減徵的長期持有優惠是為了避免累進稅率級距跳太高而訂,如果是單一稅率根本不應該有此優惠,由於反彈聲浪大,財政部3月舉辦3場公聽會後,便將長期持有優惠轉變為依持有期長短訂立稅率,如持屋未滿1年出售者,稅率為35%;持有1至2年稅率為30%;持有2年以上者稅率為17%;持有超過10年者稅率則是12%。
日出條款:課稅既往不咎
最早財政部向財委會報告的版本中並未提到日出條款,只要新制實施後,不論房產買進時間為何都應課稅,而後又傳出可能訂立新制施行前5年購買才課稅的日出條款,但到了草案出來後,「新制施行後始買賣的房子才課稅」的日出條款更令外界無法接受,巢運批評日出條款是幫助建商鑽小門,但由於許多業者皆認為如果沒有日出條款,不符合「既往不咎」的原則,而目前送入行政院的版本便是實施才後開始課稅的版本。
由4大爭議的轉變來看,可看出財政部已退讓到無路可退,然而仍有建商堅決反對,過去巢運曾發公文求見行政院長毛治國卻遲遲未得到毛揆正面回覆,建商卻堂而皇之地入行政院與毛揆面談,建商遊說力量之大可想而知,這也許也是財政部長張盛和要不斷向社會強調「先求有,再求好」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