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I的首席律師史帝文森(Bryan Stevenson)表示:「種族、財力、不適當的法律協助和檢方漠視冤屈的可能性構成了司法不公的範例。」他認為辛頓的冤案可作為美國司法體系缺陷的「研究個案」。
30年後的彈道比對
「他們只要再測試一次那把槍就行了。」辛頓拭淚說到。為了再次進行彈道測試,辛頓在死牢裡苦等了30年。1999年史帝文森接下辛頓的案子,雇用了鑑識專家再次比對彈道,結果「非常明確這把槍與謀殺毫無關聯」。史帝文森說,「我感到無比羞愧,希頓先生早該在15年前就獲得自由之身了。」
「我們的(司法)體系並未做出對的事情,不論這件事多明顯。檢方早在好幾年前就該重做彈道測試了。」史帝文森表示。他花費了數年時間試圖說服阿拉巴馬州政府重新檢視相關證據。直到去年高等法院的判決讓此案打回地方法院重審,才有了重啟彈道測試的契機。
檢方雇用的三位鑑識專家皆表示,無法肯定子彈是來自辛頓住處搜出的左輪手槍或其他槍枝。博威爾斯二世表示,「證物彈殼受到嚴重的損毀,少了細微的刻痕難以做出肯定的判別。」因此,檢方向州政府提出撤銷辛頓罪名的要求。
「他們想要因為我沒犯下的罪處決我。」
「他們想要因為我沒犯下的罪處決我…我不該為此在死牢裡度過30年。」辛頓哽咽地表示。辛頓是阿拉巴馬州史上服刑最久的死刑犯之一,也是美國史上最長久的冤獄案件之一,但這可能不是最後一件冤獄案。史帝文森表示,仍有許多人因「錯誤的鑑識科學」而入獄。
辛頓回顧這30年的辛酸,他說,「當你認為自己是高貴的個體,在法律之上,你不需要對任何人辯解。但我跟你說一件事──每個人都參與了把我送往死牢的行動,你們將面對上帝的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