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法院昨(3)日初判美光子公司侵犯聯電專利權,市場認為,聯電提告美光在中國勝訴,對於美光全球銷售版圖被重新洗牌的可能性變得很高。但彭博專欄作家高燦鳴指出,聯電官司告捷的背後,顯露出中國和美國之間,在科技、智財和貿易的角力,聯電只是兩國晶片戰之下的犧牲品。
聯華電子(UMC)年初在中國控告美光(Micron),指控旗下美光半導體銷售(上海)與美光半導體(西安)侵權,並依中國專利法規定,申請先行停止侵犯涉案專利權。聯電昨天公告,接獲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書,裁定美光子公司立即停止銷售多項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與儲存型快閃記憶體(NAND Flash)產品。
美光在中國禁止銷售 衝擊營收
據《科技新報》,以市場面來說,身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的中國,預估今年全球 DRAM 的消化比將來到 20%,對於美光來說是重大的衝擊,而DRAMeXchange 統計,美光在今年第一季的營收排名已經第三名的位置,其營收比重約在 23%,低於三星的 45% 與 SK 海力士的 28%,而美光自身產出比重中中國約在26% 上下;未來美光在中國市場禁止銷售,勢必面對營收的衝擊,三星與SK海力士、甚至明年將正式加入市場的合肥長鑫與晉華集成將是中國市場直接受益者。
針對此判決,彭博專欄作家高燦鳴(Tim Culpan)今(4)日發文指出,此案裡不難看出誰被耍了,中國持續針對科技、智慧財產和貿易槓上美國之際,聯電成了完美的犧牲品;他更認為,聯電在福州法院索賠2.7億人民幣,其實只是煙霧彈。事實上,聯電在中國控告美光子公司前,遭美光在美國提出告訴。
他說明,美光在美國的案子,其實源於去年8月台灣針對聯電和聯電合作夥伴福建晉華集成電路的刑事起訴。當時台灣檢察官指控聯電員工,參與從美光盜用智慧財產並交付中國的計畫。
去年12月,美光提出民事訴訟,指控聯電試圖招攬重要的台灣員工,勸誘美光前台灣員工竊取檔案,而這些檔案可能被用於協助鮮為人知的晉華在中國發展晶片科技。他還指出,現在中國法院突然做出有利聯電和晉華的判決,還揚言禁止美光子公司銷售晶片,真是荒天下之大謬。
按照程序,美光依然可再上訴。但先前美光才剛被中國商務部約談,認為有壟斷市場的嫌疑,加上目前中美貿易戰的背景,現今的判決可能為中美角力的縮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