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策會日前指控新竹市長候選人、民眾黨立委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是抄襲她在資策會時任職的報告,日前資策會宣稱已委任律師提起刑事自訴,也向高的母校美國辛辛那提大學發函說明。旅美教授陳時奮(翁達瑞)接受政論節目受訪時表示,高的論文若被認定侵權,若「每次下載求償3000元美金」,資策會可獲新台幣8億賠償。認同此說法的網友開始下載高的博士論文,但黃珊珊競選辦公室策略長翟本喬則認為,該案侵權不會成立,且請求金額和下載量無關。
PTT的討論區28日早上則有表示「狂賀!高虹安論文破百萬下載次數!」,並聲稱若高虹安博士論文被撤銷,就有110萬人能參加團體訴訟。
對此翟本喬在臉書指出,資策會如果在明知本案不成立的情形下堅持興訟,會面臨一種狀況叫做Frivolous litigation (濫訴),反倒會被罰,而承辦律師也會被懲處。所以律師都會婉拒證據不足、認知錯誤,或求償不合理的案子。資策會宣稱提出訴訟,但要看這個案子會不會真的進到法庭,才知道它有沒有符合興訟的基本條件。
翟本喬表示,有些人在傳說論文侵權賠償和下載量成正比,每一次下載要賠75元美元,所以叫大家趕快去下載。但「前提是侵權要成立」,他覺得這個案子不會成立,「不過還是要法官/陪審團說了算」。
翟本喬指出,就算成立的話,真正的賠償是根據以下3個因素,分別是actual damages(實際損害賠償)、profits(利益)、statutory damages(法定損害賠償),即分別為,首先,資策會這份報告「少」賣了多少錢?答案應該是0;其次,高虹安這份博士論文賣了多少錢?下載是免費的,所以也是0。就算某人花了錢在某個地方下載,錢沒進高虹安口袋,就與本案無關,最後,若是前2項很難算,也可以要求一筆象徵性的總金額,750到3萬美元。這可能就是一些誤會75或3000美元這種數字的來源,但這是和前2項二擇一,拿了這個就不能拿前2項,而且這是總金額,不是每筆計算。
同時,翟本喬也指出,若有惡意違法可加重至15萬美元,或是無心則可以減至200美元。應該要罰賠多少,就看法官/陪審團怎麼說,總之該案的請求金額和下載量無關,且適用法條是U.S.C.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