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矚目的理想大地開發環境差異案,今天(13日)進行第3次審查,理想大地業者於此次審查中更改了用水規劃,希望能獲得環評委員認同,不過環評委員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應在下次會議派員與會說明水權爭議,理想大地再次因湧泉水權爭議鎩羽而歸。
在上次的環差會議中,環評委員對理想大地水平衡規劃仍有疑慮,要求開發單位應於本次會議補足,因此理想大地業者本次審查主要更動部分為水平衡規劃,一一報告其用水、排水及廢水處理等方案。
理想大地業者表示,經調查,園區內湧泉共有6處,合計出水量約1388CMD(立方米/每天),會將湧泉納入自然生態景觀考量設置人工濕地;未來用水將分為3部分,分別為生活用水取自自來水、人工景觀河道用水以地面湧泉為主、澆灌用水及洗車用水則使用汙水處理回收水。
業者引述經濟部水利署回函表示,水利署認定「私有土地內挖塘取用之湧泉為取用地面水,適用《水利法》第42條第1項免為水權登記之規定」,不過如果未來主管機關要求,開發單位將配合辦理水權登記。
然而環評委員對水權仍有疑慮,有環評委員指出,《水利法》第2條指出水是天然資源,應為國家所有,「不是你取得土地權就取得水權」,水權爭議應釐清,因而要求開發單位補充湧泉相關管理機關認定機制,請經濟部議請水利署官員於下次審查來做補充說明。
此外,環保團體也於會上表達意見。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蔡中岳表示,觀光局以花蓮旅客倍增作為政策目標,但理想大地業者於環差報告中卻下修平日及假日旅客數量以下修用水量、汙水量等數字,未來用水量及汙水量是否能平衡處理,應納入考量因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