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中葉,後現代主義成為顯學,索緒爾的語言符號任意性原則的討論就出現在這樣的學術背景中,從語言哲學的角度認為語言符號的能指和所指之間有本質上的關聯,二者是通過語言的制約和社會的制約建立聯繫的;緒索爾在此指出,對一個人類學家而言,從言語的觀察進入語言的分析,正是由個體案例進入整體社會文化研究的過程。布拉格學派繼承了索緒爾的研究路線,繼續深入對二元對立結構的觀察。布拉格學派又稱為功能主義學派,功能主義的特色在於強調對社會風俗(制度)的觀察,認為各項風俗反映了一種文化上的特定功能,彼此發揮作用,構成社會的整體運轉。
基本上功能主義認為歷史不應該臆測,而是要從社會現實中去推演制度的形成,和制度間彼此關聯。進而討論這些制度的彼此影響,及產生種族凝聚力量。這裡我們可以看到結構主義所重視的是一種制度性、或儀式性、象徵性,比如圖騰。拉德克利夫・布朗說:「透過人類對圖騰像征物的選擇,象徵人類普遍化心靈的一致。」
二、韋伯的民族國家與支配
從圖騰的選擇,和普遍心靈的共通性,使得部落得於產生,並透過圖騰信仰,形成一種種族凝聚力量,並匯成國家雛型。
近代哲學巨擘韋伯對民族國家,有兩個概述,一是垂直的歷史觀,即為文化承傳,二是從支配社會學來討論。韋伯的這兩個主軸論述,正點出近代政治社會學的一個焦點──「國家─社會」。韋伯認為國家與社會是一致的,而在這個觀點上,馬克思則主張社會本質就是勞動,傅柯的看法是架構在權力。
如果我們要了解韋伯的理論面貌,還得先從韋伯對「民族國家—社會支配」兩個支點去看待和了解。民族國家對韋伯而言,是一個民族的歷時性共通語言,民族如何去作為生命共同體,和思索它的永續和未來。這點,韋伯和馬基維利是一樣的。馬基維利處在一個義大利四分五裂時代,他意識到義大利再恢復到羅把帝國時代已不可能。但如何透過民族統一義大利,是他所日月苦思的事。《君王論》就是在這種語境下出爐。馬基維利認為,民族國家是個壟斷體,可以完全決定個人的生命和身體,在共同體(民族)面前,個人的榮辱和生命,是不足於相比的。因為民族的永續和圖存,才是唯一的。國家和民族道德,不能和宗教道德一樣,在這個面向上,韋伯和馬基維利有著相同看法──亦即個人意志倫理不能成為國家倫理。在韋伯對國家和社會支配中,有兩個主要命題,即「民族國家是一個正當暴力的壟斷組織」與「支配的正當性」。而支撐暴力和支配的合法性,來自於它的正當性,只要違背正當性(legitimacy),那麼國家民族對個人的暴力壟斷和支配,就失去它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