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最高法院21日裁定,該國目前最低投票年齡設為18歲,違反了《紐西蘭權利法案》。2020年起,該國青少年公民權團體多次針對最低投票年齡提出控告,最高法院最終裁定,該國權利法案賦予公民在年滿16歲時不受年齡歧視的權利,因此18歲才能投票已對更年輕的民眾構成「年齡歧視」,國會必須討論是否將投票年齡降至16歲或17歲。
「我們締造了歷史,」發起此案的倡議團體「改為16歲」(Make It 16)成員提普勒(Caeden Tipler)表示,「政府和國會不能忽視這一項明確的法律和道德訊息。他們必須允許我們投票。」在「變成16歲」官方網站可見,這群青少年主張,當年滿16歲的紐西蘭人可以做全職工作、合意性行為、開車和擁有槍支,卻不能投票是不合理的,國家沒有正當理由禁止16歲公民獲得投票權。
Young people are the ones who have to live with this country's infrastructure problems now and in the future, and we will have to live with the debt too. We should have a say on them! https://t.co/YWIwfNdpbz
— Make it 16 (@makeit16nz) October 18, 2022
最高法院的裁決並沒有權限迫使國會改變投票年齡規範,然而國會必須就最低投票年齡限制再次展開討論,並由國會特別委員會審查。紐西蘭總理雅頓(Jacinda Ardern)表示,政府將推動法定投票年齡降至16歲的立法,但她無法保證能順利通過。她說:「我個人支持降低投票年齡,但這不是我或政府能說了算的事,更改此類選舉法規,需要獲得75%國會議員的支持。」
紐西蘭各政黨對降低投票年齡的看法不一。綠黨(Green Party)希望立即採取行動將投票年齡降至16歲,但最大在野黨國家黨(National party)並不支持修改。國家黨黨魁盧克森(Christopher Luxon)指出;「我們必須劃清最低年齡限制,我們對18歲限制都感到滿意。不同的國家/地區有不同的年齡限制,從我們的角度來看,18歲投票就很好了。」
常見反對16歲公民投票的原因
「改為16歲」團體認為,紐西蘭國會並沒有提出合理的投票年齡限制理由。紐西蘭1974年將投票年齡由原先的21歲改為18歲,因為18歲同時是該國可購買酒與香菸、負擔刑事責任、結婚(不須經監護人同意)的年齡。
紐西蘭懷卡托大學(University of Waikato)講師沐恩(Nick Munn)在評論網站《對話》(The Conversation)指出,投票權不等同於買酒的權利,投票是一項人權,任何對人權的限制都必須有明顯合理的原因。《紐西蘭權利法案》第19條規定,政府不能對16歲及以上人群年齡歧視,因此禁止16歲和17歲的人投票,已經侵犯他們不受年齡歧視的權利。
沐恩指出,紐西蘭國會現在必須證明將最低投票年齡保持在18歲是合理的,但是國會將很難提出令所有人滿意的理由。他說,反對讓年輕人投票的常見論點是,青少年對政治不感興趣或沒有能力分辨,但這種猜想本身就是主觀且毫無根據的;另一個常見論點是這些公民不需要納稅──這是錯誤的,滿16歲青少年也須繳商品及服務稅,然而他們並沒有選舉投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