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程序化廣告需求大增,媒體發佈商變現不及?
目前,整體市場約有 42% 以上的廣告存量,透過程序化方式交易,比例高於 2021 年的 24% 與 2020 年的 18%,顯示程序化採購已成數位廣告生態系之主流,成為所有廣告主與發佈商勢在必行的買售模式。建議無論是品牌行銷人,亦或是媒體發佈商,儘早參與程序化市場,熟悉相關運作邏輯、節省人力成本。
程序化廣告市場的熱錢,流向如何?調查顯示,七成以上廣告主表示程序化採購支出有所提升;然而,僅有 56% 發佈商透過程序化廣告,實現更多的收益。兩者之間的落差,反映需求與供給方在程序化市場中能動性的差異,也顯示部分利潤由廣告交易平台等中介者賺取。
在廣告主方面,代理商比起品牌,更加強火力投入於程序化投放:12% 代理商表示較去年增加了 75% 以上的支出;且有三分之一的代理商,透過程序化採購花費了 40% 以上的媒體預算。整體而言,市場中約有四分之一廣告主,投入 40% 以上媒體預算於程序化廣告;相對而言,僅有 24% 發佈商透過程序化採購,實現 40% 以上收益。這個結果和去年發生了微妙的對調:2021 年數據中,發佈商透過程序化實現的廣告收益(34%),遠高於廣告主透過程序採購而花費的廣告支出(21%)。顯然,媒體發佈商透過程序化廣告實現收益的腳步,並未跟上廣告主需求的增長。
亞太區數據廣告業專家 Nikhilender 認為,此一數據反映了發佈商所面臨的數位轉型挑戰與壓力:由於 Covid-19 疫情影響,品牌和代理商更關注線上的行銷手段與轉換績效,程序化廣告需求也應運提升;然而,中小型的媒體發佈商,可能難以負擔建置、接軌程序化廣告投放所需的技術成本,尤其是對於東南亞的發佈商而言,這樣的情況更甚,拖累了朝程序化廣告變現邁出的腳步。2022 年,有 15% 發佈商已放棄透過程序化廣告盈利,明顯高於 2021 年的 9%、2020 年的 0%,可見情形之棘手。
發佈商應學習導入或串接「廣告供應方平台」(Supply-Side Platform, SSP);已參與程序化廣告市場的發佈商,也可透過引入 Rich Media 創意廣告版型,優化廣告的可視曝光率、點擊率等成效,進而提升廣告版位的議價能力,加強變現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