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引用《社團條例》,以「國家安全」為由,準備禁止主張港獨的香港民族黨運作,引發外界反彈。這是香港自九七回歸以來,當局首次謀求禁止一個政黨或政治團體。
據港媒報導,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7月17日表示,警方上午登門向他遞交檔,指保安局長收到助理社團事務主任建議,要求考慮行使《社團條例》第8條,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
隨後,保安局長李家超中午向媒體表示,回歸後首次引用《社團條例》第8條,將給予民族黨21天申述,之後再作決定。當保安局有決定和刊憲後,有關組織就會變成非法社團,營運、捐助等協助相關組織都屬違法,會遭罰款甚至判監。
李家超表示,特區政府對港獨的立場明確,任何破壞及分裂國家的行為都是紅線,不能觸動,會引起社會動盪。李家超稱,香港市民享有結社自由,但不是沒有限制。
有記者提問2016年3月成立的香港民族黨被拒絕社團註冊,為何要受到《社團條例》監管,以及是誰要求社團事務主任作出調查,李家超稱社團事務主任必須用合理措施執行《社團條例》賦予的職責及權力,認為此次是盡責及合理。
香港民族黨在臉書上發文,批評有關做法是政治決定,強調支持者不應再對中國殖民下的香港法制或法治抱有任何信心。
2014年雨傘運動之後成立的自決派的香港眾志的常委、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認為,港府以刑事程式手段侵害香港人的言論和結社自由,對公民社會展開新一輪打壓,比以前更嚴重和力度更大,延續了近幾年北京對香港打壓的主旋律,香港眾志嚴正譴責。
香港眾志的主席林朗彥表示,政府以《社團條例》禁止民族黨的運作並不合適,因過去社團條例針對的都是黑社會等團體,而政治團體過去非條例所針對的對象。林朗彥批評政府任意濫權,扼殺激進和少數的聲音。
據蘋果日報報導,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莫乃光表示,政府以《社團條例》禁止民族黨運作令人震驚,從來未試過,會讓問題惡化。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議員表示,基本法列明香港人有言論、集會、結社自由。他說,社團條例當初訂立的原意是針對黑社會,但諷刺的是回歸以來有關條例從未取締任何一個社團或黑社會,但卻用來取締政治組織,這對言論、集會、結社自由是最大的反諷。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議員強調,不認同民族黨的港獨主張,但仍要捍衛基本法列明的言論、集會、結社自由。他斥責政府用公權力干預港人言論、集會、結社自由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