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瑜獲刑 國際媒體人權組織紛批評

2015-04-18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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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支聯會、社民連及公民黨的代表先後到中聯辦門外抗議,要求釋放高瑜。(BBC中文網)

香港支聯會、社民連及公民黨的代表先後到中聯辦門外抗議,要求釋放高瑜。(BBC中文網)

國際媒體組織和人權組織等對中國記者高瑜「因洩露國家機密」被判刑提出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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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歲的高瑜曾是德國之聲的自由撰稿人,德國之聲的台長彼得·林堡周五表示,作為對高瑜案件的強硬判決的回應,德國之聲將中斷和中國中央電視台就文化領域技術合作舉行的談判。

德國之聲表示,高瑜去年在中國被捕後,包括在北京訪問期間林堡多次呼籲,要求高瑜「得到符合法治國家原則的公正的司法程序」。「德國聯邦政府同德國之聲不僅在政治層面,同時也通過法律渠道為解決高瑜案做出努力。」

總部在倫敦的國際特赦發表聲明說,中國國家機密是一部措辭含糊和主觀的法律,常用來壓制活動人士的言論自由,高瑜是這一法律的受害者。

香港外國記者會對高瑜的案件和判刑表示「嚴重關注」,認為高瑜好像只是在履行記者職責,而中國憲法也寫明保障言論和新聞自由。

在香港,香港支聯會、社民連及公民黨的代表先後到中聯辦門外抗議,要求釋放高瑜,批評罪名是「莫須有」,嚴重干預新聞自由。

美歐關注

美國3月份曾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上呼籲中國釋放高瑜。未能進入法庭聽取判決的歐盟駐華使團外交官拉法耶爾·德羅澤維斯基在法院外表示,這一判決顯示了中國維權者的境況,包括律師和記者,歐盟對此表示關注。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說,中國所有公民都享有憲法規定的基本權利,高瑜案件是依法處理,其他國家無權干涉,希望其他國家尊重中國司法主權。

高瑜周五(17日)早上被北京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判處7年有期徒刑,其代表律師尚寶軍向BBC中文網表示高瑜將會提出上訴。

高瑜的另一位代理律師莫少平向BBC中文網表示,他們兩名代表律師已經要求下周約見高瑜商討提出上訴。

路透社引述莫少平表示,作為辯護律師,他不能同意北京中級法院的判決,因為法院沒有能對此案的事實證據做到充分地尊重。

多次被捕和獲獎

高瑜2014年4月24日突然與外界失去聯繫。5月8日,官方新華社引述北京市公安局說,高瑜在外界與她失聯當天被警方項目組控制,「並在其居住地起獲了重要證據 」,繼而被刑事拘留。

同日,中國中央電視台的晨間新聞欄目也播出了一段「警方提供畫面」,視頻中一名被指是高瑜、但被遮去面容的女性說:「我認為,我做的是觸及法律的事,危害了國家的利益,我做的是非常錯誤的。我是誠心誠意接受教訓,而且要認罪。」

但高瑜後來表示,是因為受到各種壓力而違心地做出有罪供述。

曾任職中新社的高瑜先後三次被捕。1994年11月曾被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洩露國家機密罪 」判處有期徒刑6年,1999年2月以保外就醫的名義獲釋。

高瑜曾多次獲得國際媒體組織獎項,包括1995年5月獲國際報業發行人協會頒發「 自由金筆獎」,1997年獲無國界記者新聞獎以及2006年第二次獲得國際婦女媒體基金會的「 新聞勇氣獎」。

(撰稿:楊健 責編:顧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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