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記者高瑜案4月17日一審宣判

2015-04-14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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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瑜曾經多次獲得國際組織的獎項,其中包括「自由金筆獎」和「新聞勇氣獎」。(BBC中文網)

高瑜曾經多次獲得國際組織的獎項,其中包括「自由金筆獎」和「新聞勇氣獎」。(BBC中文網)

中國著名記者高瑜被控「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案4月17日(周五)將在北京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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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瑜的辯護律師之一尚寶軍周一(13日)在接受BBC中文網記者電話查詢時證實,有關案件將在周五上午9點宣判。

高瑜一案於2014年11月21日在不公開的情況下開審的,而法庭當時並沒有就案件作出宣判。據高瑜的另一位辯護律師莫少平當時向BBC中文網透露,高瑜在庭上對公訴機關的指控予以否認,稱自己沒有向境外非法向境外洩露國家秘密文件的行為。

「無法預測判決結果」

而尚寶軍律師對BBC中文網表示,他目前也無法預測法庭判決的結果,只能等待周五的宣判了。

今年71歲的高瑜是在2014年4月24日突然與外界失去聯繫。到了5月8日,官方新華社引述北京市公安局說,高瑜在外界與她失聯當天被警方專案組控制,「並在其居住地起獲了重要證據」,繼而被刑事拘留。

在5月8日同一天,中國中央電視台的晨間新聞欄目也播出了一段「警方提供畫面」,視頻中一名被指是高瑜,但被遮去樣貌的女性說:「我認為,我做的是觸及法律的事,危害了國家的利益,我做的是非常錯誤的。我是誠心誠意接受教訓,而且要認罪。」

不過,高瑜後來表示,是因為受到各種壓力而違心地做出有罪供述。

三次被捕 多次獲獎

此前,曾任職中新社的高瑜也曾經先後兩次被捕。第一次是在1989年6月3日被捕,直到1990年8月28日獲釋。

1993年10月2日,高瑜再次被捕,並在1994年11月9日被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洩露國家機密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直到1999年2月15日以保外就醫的名義獲釋。

高瑜也曾經多次獲得國際組織的獎項,其中包括1995年5月獲國際報業發行人協會頒發「自由金筆獎」,1997年獲無國界記者新聞獎以及2006年第二次獲得國際婦女媒體基金會的「新聞勇氣獎」。

(撰稿:李文/責編: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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