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觀點:核四何去何從?

2022-12-23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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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核二廠二號機停止運轉後,臺灣的電力系統將邁入深不可測的泥淖。台電的因應方案包括讓低效率高污染的燃煤電廠繼續運轉,以民眾的肺來發電。若供電缺口不大的時候,擴大需量反應,即付錢讓業界不用電;道德威脅要求業者啟用緊急電力替代台電的供電;以及降頻降壓供電,犧牲自己與業界設備的可靠度。若這些權宜做法還無法彌補缺口時,只剩分區輪流停電一途了。在供電能力不足的狀況下,若發生機組或輸配網故障,就有可能發生大區域的跳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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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句實在的話,若不修正能源政策,這樣的窘況將是無解。讓臺灣電力系統儘快脫離泥淖的方案,只有核四商轉與核二、三廠延役。但即使現在開始推動,也要數年時間才能有成效。核四商轉是否可行或被接受,在2021公投時已有很多的論述,現在再提核四商轉,必需有創新的思維。

政府可以將核四設施(不包括土地)的所有權賣給民間業者,民間業者可以與國際聲譽佳的核能電力公司合資,或可將核四廠委託其營運管理,但核電廠的日常操作則委託給台電公司。民間業者取得所有權後,進行後續未完的工程,工期與經費都是民間業者責任,政府不必再投入資源,還可以將核四的3,000億資金回收(可以分期)。民間業者可將核四的發電量賣給台電,也可將此無碳發電量由台電代輸,直接賣給台積電、聯電、中鋼…,有效的降低其產品的碳足跡。台積電不必再跟國內其他業者搶再生能源的無碳電力。

台電虧損連連,但是仍浮編經費,給予民營電廠的費率也不合理。(洪敏隆攝)
台灣電力公司。(資料照,洪敏隆攝)

臺灣有些民眾反核四的原因是對安全的疑慮,或者說對國營企業沒有信心,如果由國際聲譽佳的國際電力公司來管理,可以增加民眾的信任感。台電核四廠產權的轉移可以透過採購法進行,當然還有一些法律問題要探討。如果必要,需要修法。以上是多贏的建議,可以避免台電公司破產、台電核能部門員工的工作權可以獲得保障、臺灣經營了40年的核電經驗能夠傳承、可以解決3~4年後可調控電力不足的問題、舒解臺灣能源供應安全的壓力、穩定臺灣的電價、滿足國際對臺灣減碳的期待、臺灣界業者可取得無碳電力,降低碳足跡、台積電不必再跟國內其他業者搶再生能源的無碳電力……等等。這項建議是否可行的關鍵是,能否獲得投資者的青睞。投資者的判斷絕對是依賴科學,依據事實,不是天馬行空的無的放矢,更不是意識型態。

2023是臺灣的大選年,在選舉過程中的兩大議題:兩岸與能源。兩岸問題可能無法百分百操之在我,但能源可是關起門來的議題。討論能源,不可能不談核能,談核能不可能不碰核四。民眾想知道有志大位的人,對於臺灣能源政策及核四何去何從的看法。套句核四前廠長王柏輝的話,2023吹的是核四的起床號還是熄燈號,可能還不一定。但如果吹的是核四熄燈號,還真得讓大家知道用甚麼來照亮臺灣的能源之路。

*作者為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特聘教授。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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