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教育部長葉俊榮曾私下與台大校長遴選會多位遴委會面,並數次打電話和發簡訊給管中閔,但管以違反《行政程序法》拒絕。對此,葉俊榮今(24)日表示,他沒有違法,反而是更進一步回應《行政程序法》的精神,期待能與管見面洽談。
葉俊榮上任時表示,針對管案會一改過往的公文往返,改與台大進行「有溫度的對話」,日前他透過管道聯繫管中閔的律師俞大衛,並多次致電和發簡訊給管中閔。但管中閔認為,依照《行政程序法》,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非必要禁止程序外接觸,拒絕與葉俊榮溝通,並對此提出訴願。
葉俊榮24日在彰化縣主持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會後受訪對此表示,他沒有違反《行政程序法》,而是更進一步回應該法中多聽取各方意見這樣重要的精神;他強調「我自己都在教這個課程,這些法律條文,恐怕大家要多一點理解。」
葉俊榮表示,台大校長遴選案已經僵在那很久,用原來的模式去解決可能無效,因此要有實質上的討論,避免雙方都是「公文來去」;他曾說過要用開闊的心胸及善意處理此案,願意跟相關的當事人溝通和請益,他的善意當然會繼續存在,期待用這個方式,讓討論建立在比較多的互相了解,而非片面意見,期待善意能引起更多的善意,社會也需要這樣的心胸,來解決這個僵局。
另外,媒體詢問葉俊榮是否會與要求重啟遴選的台大師生以及參與遴選的全部8位候選人溝通?葉俊榮表示,本次爭議重點在台大校方和遴選委員會,溝通的重點也是這兩者,任何關心此議題的人士,他都願意傾聽,方式要怎麼做會再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