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林俊佑因不滿就讀幼兒園的女兒疑遭同學霸凌,上(6)月21日竟連兩次利用職權,帶著刑警闖進幼兒園「辦案」,嚴厲質問是哪位小朋友霸凌他女兒,甚至導致一名學童嚇到尿失禁。28日林俊佑再度帶領2名警察至知名連鎖美語幼兒園要求提供監視器畫面。花檢今(26)日下午召開檢察官職務評定審議會,除了先將林俊佑依恐嚇、妨害自由罪嫌起訴,並送檢察官評鑑調查。
花檢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王怡仁表示,花蓮地檢署書記官長於6月28日下午4時許接獲幼兒園家長通報,稱林姓檢察官在花蓮市某幼兒園言行失當,經檢察長指示,書記官長立即前往幼兒園瞭解實情。當時,林俊佑帶同2位著便服也的休假員警至幼兒園,因懷疑女兒遭受其他學童霸凌,要求園方提供監視錄影檔案,經園方不斷安撫婉拒,書記官長也勸檢察官離開,3人才離去。
6月28日,林俊佑再度帶同邱姓偵查佐、林姓小隊長至幼兒園,要求園長提供教室監視錄影檔案讓他帶回。園長表示,因涉及其他學童肖像權,不便提供檔案讓他帶走,但歡迎在園內觀看。林俊佑即出言恫嚇園長,後因書記官長接獲通報趕往處理並勸離,林才未取得錄影檔案。
王怡仁表示,林俊佑之行為有辱官箴,花檢已將林俊佑依恐嚇、妨害自由罪嫌起訴,並依據《法官法》由花檢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提出個案評鑑的請求。若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認定確有法條規定的情事,則可經法務部移送監察院彈劾後,送交司法院職務法庭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