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涉抄襲台大國發所學長余正煌論文,日前余控告林違反著作權法開庭,引發各界關注。余正煌委任律師吳俊達指出,林智堅和指導教授陳明通稱林智堅是依照105年2月1日陳寄給林的檔案所寫,但該檔案中只有包含一半林智堅與余正煌論文高度相似的段落,其他的相似段落則在林智堅最後的定稿當中,這是林智堅和陳明通的說法故意避而不談的。
吳俊達接受前立委黃國昌訪問時表示,余正煌本來並不想介入這個選舉延伸出的論文疑雲,但台大學倫會結果出來以後,林智堅還在網路上宣稱說要捍衛自己清白、進行訴願、行政訴訟,以余正煌的角度而言,林提行政訴訟就會和余產生利害關係衝突,所以只好提刑事自訴。
吳俊達說,當時研判如果用告訴的方式,檢察官可能就會承受更多政治壓力,導致不能在充分核對資料的情況下達到不起訴,所以後來討論就是到法院公開把資料隊清楚,因此就提出了這個自訴,除了台大學倫會的認定以外,也將兩本論文進行詳盡比對,結果發現有高達33個段落近似,其中完全一樣的部分非常多,所以開庭時也提出了比對一覽表,這都完全證明兩者高度重疊。
吳俊達提到,當天開庭時林智堅的律師也提出抗辯,說現在余正煌指控被抄襲的段落,在105年2月1日陳明通寄給林智堅秘書的檔案中就存在,林智堅是根據這個檔案完成論文,而庭上法官問林智堅怎麼完成論文時,林智堅卻只說「在台北跟新竹寫的」,這就產生了矛盾,即論文到底是林智堅自己寫的,還是照陳明通的檔案寫的?
不過吳俊達指出,陳明通和林智堅的說法沒有處理的問題是,兩本論文有33個段落重疊,但經過比對105年2月1日的那個檔案發現,只有1到17的段落有出現在那個檔案當中,而18到33的段落是在只有在兩人的定稿中重疊,這代表就算陳明通的說法實在,也沒辦法證明18到33段落沒有抄襲,林智堅就是從余正煌的論文抄來的,這也是林智堅和陳明通的說法中故意避而不談的。
吳俊達也說,18到33的段落中有一些明顯的錯誤,而林智堅也根本沒改到,一看就是複製貼上忘了改,尤其在論文中文摘要部分,在2月1日的檔案中也沒有,但最後卻也和余正煌的論文高度雷同,而摘要都是最後才會寫的,這就是代表林智堅的論文寫到最後才抄余的摘要來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