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國發所在去年地方選舉前,經過審查委員判定,林智堅和鄭文燦論文抄襲確認,過了一年林智堅指導教授陳明通,先大聲說此是冤案,同時進入北院審理當下,兩人幾乎同步發動法律戰,透過律師對媒體放話,然後指控余正煌的論文,在研究設計、著作權上有爭議,但相對也遭撤銷論文的鄭文燦目前未發聲,動機不明。那可以想見,透過時間拉長下,將在會演出法律專業上的咬文嚼字。
不過也在此時,風暴中的台大社科院長蘇宏達,在接受媒體訪問下,不但反駁陳明通先前所言有未審先判,更讓林智堅委任在著作權專業律師,存有法律代表真理的盲點。這位律師說台大學術倫理審定會報告是匿名,非法院或檢察署依法選任鑑定人,不符刑訴法定程序,審定結果對本案沒有證據能力。若林智堅也認同此一說法,當初怎麼不對審定會質疑?更關鍵之處,這下等於陳明通和林智堅,對台大校百年校譽和學術倫理宣戰。
因為台大社科院長蘇宏達,已經表示審定會對外保密,但這不代表黑箱作業,其中共有七位審定委員,從這些人的個人名單、會議紀錄、不計名投票都保留,而且是電腦和專業一同審核,整個資料都送教育部,也在未來會公開。假如整個台大為了林智堅論文,請了政治立場藍綠皆有的學者去審定,而且台大教授鄭秀玲,也透過網媒發表對林智堅論文疑點,假如這些都被律師以非法院選任審定人,去否定審定報告,那就要反問法院推薦的論文審定人,其學術倫理、良知更有公信且能維護台大校譽嗎。這個道理有如醫療訴訟,問題不在法院指定何人去審定,而是審定者有無專業和學術倫理上堅持。假如此說也是林智堅認同的法律戰術,那豈不是所有論文爭議,學校和相關科系教授組成的審定會,在法院眼中都是空口說白話的空心菜,法官都可以把手伸入學術巨塔中,但是在國內法官真的不受政治干擾和指揮嗎。
今日林智堅和陳明通,不論是為了個人或官途,在民進黨全盤掌控政府資源下,等於是用權力戰斧去對抗學術千秋之筆,也是對過去、當下和未來的台大師生亮劍,製造一種擁有整個國家權力下,從行政到司法無不是御用工具,這更是對民主自由社會的斷手斷腳,只要膽敢透過真理、實話、專業、良知,為這個國家和人民,還有學術良心發言,但卻使其權力大餅鬆動又缺角者,便是非我族類必除之後快,而且不惜動用大量資源去讓說實話、講真相者,陷入孤立無助又人格破產,旁觀者心知肚明卻都噤若寒蟬,當法律成了捆綁學術的蛛網,國立大學老師都有白色恐懼於心頭,這個國家已經不是人民共有,而是集權在籠罩。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