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那天是個周末下午,接到電話學校就直接告知我,叫我當系主任了…」、「學校先是用200萬、降到100萬、再降到50萬…來一次次威嚇,說如果不簽同意書的話,離校的費用就會愈來愈少…。」、「學校的溝通說明會開到了三點時,都還沒討論什麼,就說要上課了,草草結束和學生溝通會…。」、「支持三級三審制的聯署,但我不能公開也不能加入工會,大多潛規則了…」、「校務會議中職員和學生代表是校長勾選的,老師代表也很沈默,大家都不敢說話…」
以上各種情況都是真實發生在目前的私立大學之中,在私校教師的相互交流下,筆者得以知悉或經歷這些種種的情況。但當教職員生向教育部反應各種狀況申訴時獲得的回應,很可能只會是教育部以「大學自治」為由,一紙信函「轉信」回到了學校。以致所有私校校務衍生的問題長久以來恐怕都無法解決,最後只是繞在層層「轉信」的瑣務上罷了…。
誠懇建議執政的政治人物和教育部、立法院各黨派之立委,以及台灣的社會,請勿一方面區分公立大學和私立大學,「默認」和「默許」私校被私人、家族或財團所運作操弄,另一方面卻又以「大學自治」,把公私立大學等同處理,使「大學自治」成了各私校問題始終循環無法解決的藉口。請要求私校比照公立大學,切實落實「校園民主」,和「言論自由」,讓文人的言論和投票能夠真正成為監督和運作校務的基礎之後,再去談私校的「大學自治」!
*作者為私立大專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