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兩年,高教私校面臨到企業私有化(家族化)和少子化兩大因素夾擊下影響,「校園民主」和校園「言論自由」盪到谷底。以少子化而言,因民間習俗影響虎年生育率較低,這導致了高教的「105大限」,也就是從105學年度開始,高教私校明顯受到少子化衝擊,這是因為民國87年虎年出生人數遽降了5萬人所致。另一方面,檢視公庫和高教工會的公開資料,從2016年起私校校務上爭議問題不斷,高醫董事風暴、永達退場、亞太創意學院案、各私校董事會不當介入校務、勞資爭議…多如牛毛。
然而,以上這些種種狀況,卻無法透過教育部或大學的校務運作來妥善解決,為什麼呢?一來,明明公立大學和私立大學的「校園民主」和「言論自由」狀況天差地別,但教育部一律以「大學自治」為由,去因應各個教師工會、勞權團體,或者是教職員生的申訴,也就是以類似「轉信」的方式請各校回覆,試問各校自行回覆和說明處理如何可行?只有在真正能夠落實校園自由化和民主化的校園才做得到。
推動大學自治,確實有其理想性質,原先應該是要避免官方或政治不當意圖介入校園,或避免教育部作為指導管理單位干預學校事務,使得大學的發展受限。但是,它的前提是,在私校環境中,必須是各個私校校務運作民主化、校園中具有言論自由,校園風氣人本化且健全才有可行性,但目前各私立大專院校的環境是如此嗎?!在「少子化」和「企業化(含家族化)」夾擊之下,從後段到前段私校逐漸一一淪陷,無一倖免。
如果教育部、民意代表和台灣社會,一方面「默認」或「默許容忍」了,私校運作類同等於企業,屬於個人、家族或財團私有;另一方面卻有以「大學自治」為由來「因應」或者是「推拖」私校校園中所發生的種種亂象,那麼所有我們目前所見到的所有私校問題都無法解決,而且在未來只有更加變本加厲,高教私校將在少子化和企業化(家族化)兩大因素下,徹底進入「黑暗時代」,而原本被高舉的「大學自治」,在公立大學還是「理想」,在私校則成了種種可以進行校務操弄,和威嚇言論自由的最好「遮掩」。
亦即,筆者在此要指陳的是,大學自治是理想,也或者原先立意良善。但目前在私校校園卻成了規避教育部和社會檢視的「最佳遮掩」、「最好藉口」。也就是,如果校務行政是被把持操弄,並且老師、職員、學生都是被用以工作權和言語,被資方所威嚇時,那麼原本私校校園中唯一能夠監督校務行政被操弄的力量──文人在校園中的「言論自由」,這樣的基礎也就不復存在。在這樣的情況下,如何談私校的「大學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