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堅戰清白?」日前林智堅中華大學撤銷碩士學位之訴願遭駁回(下簡稱該案),同樣地,林智堅提告王鴻薇《加重誹謗案》亦經北檢不起訴,加上竹科管理局向竹院提出民事起訴及向竹檢提出刑事告訴,林智堅僅就《中華大學碩士論文乙案》已涉及四件司法程序;截至今年2月7日為止,林志堅臉書最後發文日期為1月6日,近日網友臉書留言中「更有數則特別引人注目。」本文嘗試由該訴願案(教育部《臺教法(三)字第1110094222號》)為評論分析,並由國人公評之。
《中華大學》論文事件之回溯
中華大學去年8月24日聲明:「學生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指導老師亦難辭其咎。此次林生碩士論文的指導教授與一位口試委員,分別為竹科計畫共同主持人及計畫主持人,對其碩士論文與計畫結案報告『高度雷同』卻不查,明顯有疏失,將送教評會檢討。」應可認為屬於客觀之聲明。
該案審查結果(2022年8月24日)公開前,去年8月10日林智堅親自出席(中華大學)學倫會,同日蔡英文在民進黨中執會呼籲「請全體黨公職,團結一致,相信自己的同志,支持智堅捍衛自己的清白」。隔日,林智堅上政論節目《鄭知道了》向全國觀眾說明:「那我覺得這沒有所謂抄襲的問題,…讓我覺得他已經是先射箭再畫靶。」由以上觀察,蔡英文呼籲力挺相信林智堅,客觀上蔡英文稱:「在民主社會,我們一起要大聲地跟大家說,讓社會可以理解整件事情的始末和真相。」但為何「林智堅認為自己論文沒有抄襲同時,中華大學之碩士學位亦遭撤銷?」或許時至今日,將逐漸明朗。
該案訴願決定之關鍵理由
筆者先說明一下兩個程序細節。該案訴願委員會之組成共10位委員(主任委員請假),均屬於學術專業人士併有姓名可稽;訴願作成日期為2023年1月19日,林智堅若不服該訴願決定,得於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2個月內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準此,林智堅「如」就該案依法提出行政訴訟,當靜待行政法院之判決以明。
筆者整理該案《訴願重點理由》意旨如下,以供卓參:
一、尊重審議委員會判斷結果(註:審議委員會之組成,包含校外委員3位、校內院外委員1位及被檢舉人學系主管共同組成)。
二、本件原處分之程序及判斷並無違法或不當情事。
三、本件論文審查,經全體審議委員「全數同意」,認定系爭論文抄襲成立,並作成2022年8月16日調查報告書。
四、該案調查報告書認定構成抄襲。審議委員會依據相關事實,認定訴願人有違反學術倫理之抄襲行為。(詳細內容請參閱《該號訴願決定書》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