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3日發布,取消「台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許可」,這代表台灣民眾今後赴中國工作,不用再事先申辦手續繁複的就業證。
根據發布,國務院取消就業事前審批制後,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必須在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8月30日以前)公布配套措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並加強宣傳解讀、確保落實到位。
發布規定,在台港澳人員就業服務、社會保障、失業登記、勞動權益保護等方面,人社部要儘快推出配套政策措施,並指導督促地方人社部門抓好落實。
8月1日,人社部印發「關於為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提供就業創業服務的通知」,規定各地要將在中國求職、工作的港澳台人員,都納入基本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的對象範圍,並為有在中國就業創業意願的人員提供政策諮詢、職業介紹、開業指導、創業孵化等服務。
通知並要求,各地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對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系統的改造升級,支持港澳台人員使用港澳通行證、台胞證等有效證件註冊登錄,提供求職招聘等服務。
通知還要求,各地要支持港澳台人員申領、使用社會保障卡,與持卡人員基礎訊息庫對接,實現訊息共享,為港澳台人員辦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業務提供基礎依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