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職參選一直是台灣及國外民主國家台灣的民主常態。近日包含蔣萬安辭立委、民進黨提名7位立委帶職參選縣市長、王鴻薇帶職參選等爭議,逐漸成為各方獲取政治利益或者對黨內競爭親痛仇快的工具,實在不是成熟民主國家應該有的作為。
先提結論:
如果擔任「政務官」要參選立委、或者包含自己區域內的更大型政務職務(例如縣市長選總統),則一定要辭職或不可帶職。如果是民代參選政務職或其他民代職務,則沒有這樣的問題。
從行政中立立場來論來看。大到行政首長或政務官,小到政務機要人員,都擁有一定的行政權力,指揮應保持行政中立的全體事務人員,如自身要參選則理當要辭職以維持行政中立之民主原則。
反之如果市民意代表,里長參選議員、議員參選立委、議員或立委參選市長或縣長則沒有行政中立的問題,立法權本來就只有建議權,對於行政權沒有一定強制力。依照法務部法律決字第 1000020639 號函,議員之提案權,性質上均屬於建議權,亦即建議權係議員之法定職權。議員對於行政機關僅有建議權,與政務人員可以直接指揮應該保持中立的事務人員完全不同,當然完全沒有行政不中立的問題。
從現今社會氛圍來看。現在年輕人飽受高房價物價所苦,在職場上年輕人被就業歧視的比例也不曾下降過,不少年輕人認為有能力的人不應該受到任何埋沒,更痛恨所謂「不論能力只憑資論輩的體制」,所以年輕人在各方面非常願意表現自我,這是台灣彌足珍貴的民主表現、更是台灣成長的動力。
基於這個大社會氛圍,「在不違法的情況下,有能力去追求自己更好的發展是年輕人可以接受的思想」,在最近幾次的選舉上這樣的想法普遍的投射在結果上,民進黨縱使如何攻擊侯友宜市長未來可能帶職參選、王鴻葳直接帶職參選,仍然無法獲得勝選,反而因為這樣模糊自己過去提出政見願景吸引選票的傳統,十分可惜。
從選舉策略來看。台灣部分小黨走極端路線導致人才及民意基礎不高,在地方選舉難以獲得席次,所以用帶職參選標籤式的話語來攻擊其他政黨候選人,製造對立獲取自己政治利益。民進黨秘書長林錫耀面對蔣萬安辭立委時也曾定調:「這是個別候選人的選舉策略,民進黨七位帶職參選縣市首長的立委不會跟進。」民意代表帶職參選僅是選舉策略,無關行政中立或是否必須辭職問題。
可惜的是更有資源、獲得廣大民意基礎的藍綠兩黨部分為了自己個人政治利益的政客,自己帶職參選卻攻擊對手帶職參選,甚至親痛仇快,造成自己黨內分裂而不自知,更導致中間選民質疑前後不一。如此一來,這些政客能不能藉此成就自己個人政治利益,成功謀化自己想要的位子還不知道,就先葬送黨內前輩辛苦打下言行合一的珍貴基礎,而這個基礎正是民主政黨的核心價值,或許也是這次民進黨新北市長大敗及台北市立委補選敗選的主因。
*作者為業餘政治觀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