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7)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針對救國團的聽證會已舉辦完畢、並掌握相關事證,經召開第47次委員會議後,一致決議認定中國青年救國團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救國團名下56億多元財產禁止處分,並推定為不當黨產。
黨產會指出,救國團的主要收入有三,分別為青年活動中心共15家,營業收入6.8億元;國民運動中心共13家,營業收入8.8億元;立案補習班共62家,營業收入10.9億元。黨產會主委林峯正說,近60餘年來,救國團透過黨國體制下的特權許可,得以形成現今龐大且錯綜複雜的營業團體;近年國民黨雖逐漸失去其控制影響力,但並未將相關資產歸還國家,反而落入少數私人掌握。而今天認定後,救國團資產必須全部凍結。
林峯正引蔣中正裁示,證明救國團屬附隨組織
黨產會於今日下午2時30分召開記者會表示,救國團雖辯稱成立起均受政府監督、未受國民黨控制,但戒嚴期間未藉黨國體制的優勢,提供特別待遇,如何動員龐大行政資源?林峯正引用昔日蔣中正在國民黨中常會聽取救國團主任工作報告後的裁示:「救國團是國防部所屬單位之一,是黨內重要機構,工作策劃執行,均先呈報黨中央,接受黨的領導」,證明救國團人事、財務、業務皆受到國民黨的實質控制,屬附隨組織。
林峯正指出,救國團的設立起源為國民黨遷台後,最高核心決策單位、中央改造委員會決議成立,並交行政院籌組,於戒嚴期間透過黨國體制的優勢地位,由政府各單位提供預算與行政資源,配合國民黨推展青年業務,「(救國團)誕生就是國民黨一手主導的」。
林峯正進一步指出,從人事上來說,救國團的第一任主任是蔣經國,繼任者是李煥等,皆為國民黨重要人士;在業務方面,救國團成立後一向在國民黨中常會、黨代表大會進行工作報告,至解嚴後仍然如此;而至於財務部分,則包括1960至1970年代省政府提供土地經費,1980至1990年代教育部提供經費建設青年活動中心。林峯正表示,早期救國團的員工更要求比照國民黨黨工,加發年終獎金,當時也是由國民黨決策,行政院編預算,透過國民黨交予救國團,其他的補助經費亦是如此。
針對和民眾日常相關事項,林峯正表示,黨產會會謹慎處理相關事項,並邀請救國團明日派人進行協商;未來4個月內,救國團依規定須申報財產,再由黨產會確認虛實,希望以影響員工、消費者最小的方式,來進行清查黨產的任務。至於救國團員工的安置,林峯正則表示,目前初步不會立刻影響日常營業,未來就要看與救國團協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