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宛如威權遺毒的大怪獸!民進黨立委李俊俋今(30)指出,救國團登記為「社團法人」,其下轄三個基金會,同時經營旅行社、運動休閒及企業管理等營利事業,打著「公益」旗幟,享有免稅優惠,總資產已從原先的500萬元,暴增至57億元,將透過財團法人法、社會團體法之立法,嚴格監督。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賴瑞隆、蘇巧慧、吳思瑤、張宏陸及洪宗熠等人上午召開記者會,力挺黨產會調查救國團是否國民黨之附隨組織,並要求救國團接受社會公開檢驗,所屬基金會及營利公司,亦應回歸各自主管機關管理。
回顧救國團「演化史」,最早名為「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在民國41年正式成立,隸屬於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屬於一政府單位,直至58年解除與國防部之「隸屬關係」,轉型成受行政院督導的公益團體,遲至78年才正式登記成社團法人,並更名為「中國青年救國團」。
根據調查,救國團捐助成立「張老師基金會」、「中國青年大陸研究文教基金會」、「中國青年服務事業文教基金會」,基金會又持有「幼獅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幼獅文化又再轉投資「團隊鏈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及「幼獅運動休閒管理有限公司」。
更有甚者,就團團本身亦出資設立「幼獅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再以法人名義持有「中國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張老師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而中國青年旅行社亦轉投資「中國青年留遊學顧問有限公司」及「嚕啦啦旅行社有限公司」。
李俊俋指出,經過超過半世紀的時間發展、壯大,救國團的「衍生集團」,除了自身為社團法人外,另有3間財團法人基金會、2間股份有限公司、5間有限公司,「完全是個四不像的大怪獸」,這亦是轉型正義須追究之處。
救國團因「特權」每年所得到的政府標案 金額高達5億餘元
他並提出三點質疑:其一,救國團唯一社團法人,又可下設基金會,同時經營營利事業;其二,救國團應說明每年承接政府標案數;其三,如依照財團法人法、社團法人法之規定,救國團相關團體應分屬內政部、教育部管理,其財報、活動、資產均須公開申報,不應迴避。
蘇巧慧也說,救國團有「三不明」:第一,救國團擁有基金會又有營利事業,其法律定位不明;第二,救國團經營手段不明,以致不公平搶政府標案,將營收變成自身財產;第三,政府應監督之機關不明。
蘇巧慧並指出,救國團因「特權」每年所得到的政府標案,從2001年至2018年一共得標207件,金額高達5億餘元,這並不包括自身經營營收。 因此,救國團組織須攤開在陽光下,接受各界檢驗,這是簡單的道理。
吳思瑤也形容,救國團宛如寄生在政府單位的「巨大寄生蟲」,其經營範圍之廣,除了總團、縣市團、15家青年活動中心、8處輔導中心、11家國民運動中心以及54家立案補習班。她說,論制度而言,過去的歷史遺緒,必須透過轉型正義補正、調查,另在法制面上「補破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