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全民健保體系下導致醫療崩壞已不是新議題,在台灣執行心臟按摩急救十分鐘的醫療費用居然只被給付755點,換算後約604元,比腳底按摩還廉價!這樣荒謬的制度居然被政府當作驕傲的政績?
醫療不應跟隨政黨替換而有態度的轉變,馬總統2011年提出要護理人員能準時下班或改善醫療環境早已跳票,然而我國血汗醫療應是衛服部須正視的問題。
護理人員生病打著點滴照顧病人的新聞層次不窮,內外兒婦急診的五大科醫師缺乏也早已人人皆知,然而衛服部為了解決醫師缺,最近修正通過《護理人員法》第24條修正案,增列專科護理師職權,可在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包含實習受訓期間的專科護理師也在內,且專科護理師執行的醫療業務得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
表面看起來有助於鼓勵護理人員固定科別且增進專業能力,然後背後意義是用專科護理師來彌補醫師的空缺。
立委蘇清泉更直接表示,此法案的通過可將專科護理師的職權明確化、受過訓練的專科護理師可補則住院醫師的不足、是醫療人員從業的一大進步。蘇委員身為醫師,難道不知道醫師法第28條定義,沒有醫師執照者執行醫療行為屬於密醫罪,且與日前通過護理人員24條法案難道沒有矛盾之處嗎?
我國專科護理師考試資格訂定,護理人員只需有臨床工作經驗三年且經過半年的專科護理師實習後即可考試,但通過考試不代表有執照,因為專科護理師目前在我國是沒有執照的。一名住院醫師的培養背後需要多長的時間?從醫學院課堂學習六年加上實習醫生一年共七年,難道這樣的教育與經驗是可以被只有臨床工作三年經驗加上實習半年的專科護理師合法取代的嗎?
從筆者看來,這樣的法案通過等於是將密醫行為合法化,因為只要通過考試但無醫師執照的專科護理師即可執行住院醫師的工作,還被受法律保障,等於是全國2300萬人民醫療保障的一大退步,且未來醫療糾紛鐵定越來越多…..
*作者為護理人員,目前就讀於台北醫學大學護理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