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通過「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網路廣告案件之處理原則」修正案,網紅和直播主若廣告不實,最重可罰2500萬元。不過,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指出,公平會只規範網紅與企業的廣告,卻不規範政治業配,政治人物本身或相關事物都納入節目內容,營造洗腦效果,公平會卻視而不見,公平嗎?
賴士葆在臉書表示,公平會要規範網紅和直播主若廣告不實,最重要罰2500萬元。如今網路行銷模式更多元,網紅在社群網路影響力大,合作對象遍及各行業,不只是企業廣告,包括非營利的公益團體,甚至政治領域。政治人物在競選期間與網紅的業配合作更是綿密,其中近乎成癮的就是總統蔡英文。
賴士葆提到,總統選舉期間,蔡英文幾乎一網打盡擁有超人氣的網紅,合作的方式包羅萬象,有邀請網紅到總統官邸的開箱內容、請網紅解釋社會議題的懶人包、請網紅插畫家將蔡英文設計成星際大戰的人物、蔡英文要出國訪問前請網紅曝光空軍一號總統專機的內部裝潢、上網紅節目尬台語、為貼近社群媒體棄總統尊嚴讓網紅撩妹、甚至招待國際網紅入住總統府等,另外持續上許多網紅節目置入性行銷更不在話下,或者說蔡總統上節目多到根本已經網紅化了。
賴士葆認為,《公平交易法》宗旨在維護市場自由與公平競爭,公平會只規範網紅與企業的廣告,卻不規範政治業配,政治人物付費透過置入性的節目行銷,將政治人物本身或相關事物都納入節目內容,營造洗腦效果,要在網路社群中提高聲量,拉高支持度,再讓綠色的電視、網路和報紙跟進報導,進行多層次的傳銷,其中所進行誇大、美化、渲染、包裝,很多偏離事實,欲影響改變閱聽人的投票行為,更何況用的是納稅人的錢,公平會卻視而不見,公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