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非大國烏干達國會21日以壓倒性票數通過反同性戀法案,將來只要涉及同性戀行為或性別認同者,最重可被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非同志但「涉及參與、推廣或資助同性戀活動者」也可能遭起訴。聯合國表示「這恐是世上最糟糕的反同性戀法案」,並呼籲烏干達總統切莫簽署該法案。
最重可判死刑、無期徒刑
根據《紐約時報》(NYT)報導,在歷經7個多小時的討論後,烏干達國會21日晚間以387票同意、2票反對的壓倒性票數,通過「反同性戀法案」( Anti-Homosexuality Bill)。從今爾後,在烏干達只要參與、推廣、出資與同性戀相關活動,都可能面臨死刑、無期徒刑,或高額罰款。
《紐時》指出,這項法律將對進行同性性行為者判處無期徒刑,而「試圖發生同性性行為」者最高則可被判7年徒刑。至於犯下「嚴重同性戀」(aggravated homosexuality)罪者,則可能被判處死刑。根據該法,「嚴重同性戀」的定義為,感染HIV病毒者,或涉及與兒童、障礙者,或任何違背其意願而被下藥者進行的同性性行為。
新法也規定,任何被判處「宣揚同性戀」者,將面臨最高10億烏干達先令(約新台幣807萬元)的罰款。另外,18歲以下被判處同性戀罪者,將面臨最高3年的監禁,以及一段時間的「改造」(rehabilitation)。
事實上,民風保守的烏干達早就把同性戀視為非法行為,上述行為不論性別也已被明定為犯罪,但這項剛通過的新法,則針對加害者和受害者為同性的情況,新增了死刑。
遭維權人士批為「仇恨立法」
根據《衛報》(The Guardian)報導,唯二投下反對票的執政黨「全國抵抗運動」(National Resistance Movement)議員奧多伊−奧維洛沃(Fox Odoi-Oywelowo)表示:「該法案構思不當,不僅包含違憲條款,也徹底推翻了過往打擊性暴力的成果。這項法案更將個人視為犯罪的根源,而非針對任何違反已知法律規範的行為。」
維權人士更將其稱為「仇恨立法」(hate legislation)。烏干達人權運動家卡桑德(Sarah Kasande)22日在推特(Twitter)發文表示,「今天是烏干達歷史上悲慘的一天。烏干達國會已經通過促進仇恨並試圖剝奪LGBTQ個人基本權利的立法!」
「我們將繼續與這種不正義的現象對抗,」烏干達女同志倡議家納巴格塞菈(Kasha Jacqueline Nabagesera)在推特上寫道,「這張紙(此指新法案)不會阻止我在我的國家內享受,鬥爭才剛剛開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