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珍專欄:謝長廷真的想當大法官嗎?

2023-03-24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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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6-立法院長游錫堃(圖中)接見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暨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立委一行。(蔡親傑攝)
立法院長游錫堃宣布任滿退休,反襯新文化基金會要推薦謝長廷爭取大法官提名的荒謬。(蔡親傑攝)

新文化基金會推薦理由是:謝長廷駐日期間幫台灣爭取到大使館回歸國產、疫情爆發期間爭取到AZ疫苗、其專業在法哲學具人文素養、且曾擔任美麗島事件辯護律師、曾任行政院長,在民主運動過程中的貢獻,適任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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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爭論謝長廷駐日期間功過(比方發生過大阪辦事處長被逼死事件),但大使館回歸國產和爭取疫苗,均非大法官的資格要件,即使推薦書上列入都不會是被考慮的因素,至於他的法學與人文素養和曾任美麗島辯護律師的資歷,若可成為大法官的積極因素,那麼曾有類似資歷的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前台北縣長尤清亦可被推薦,差別在蘇貞昌學歷稍差(謝長廷曾赴日本攻讀法學博士學程),尤清則政治經歷稍弱(紮紮實實海德堡大學的法學博士,但沒當過行政院長)。

更重要的,在謝長廷七十七年人生裡,他的法學專業自美麗島事件辯護律師之後即告一段落,接下來的四十二年裡,他的「專業」都在政治。大法官資格要件包括:曾任法官十五年以上、曾任檢察官十五年以上、曾經實際執行律師業務二十五年以上、曾為專任教授十二年以上,且講授以法律科目八年以上,有專業著作、或曾任國際法庭法官、或在學術機關從事公法學或比較法學之研究並有權威著作,上述要件,謝長廷無一符合,勉強可以適用的是「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但也只適用三分之一,因為過去四十二年,謝長廷不是研究法學的謝長廷,而是富有政治經驗的謝長廷,更重要的,這些要件之後都有一個但書:「而成績、聲譽卓著者」,他的政治聲譽是否「卓著」?從新文化基金會有意推薦他開始,訾議之聲不絕於耳,連民進黨人都錯愕、甚至驚嚇,即可見一斑。

該說「不」時要說「不」,「隨緣」討駡何苦來哉

持平而論,大法官職司憲法解釋(判決),和一般民刑事法官不同,過去也曾有大法官過度著重司法專業,無法全局考量憲法的批評,主張可加重「政治經驗」,如美國大法官多有服公職的經驗,但只有所謂的「政治經驗」引起的爭議更大,這也是為什麼早年立委、監委資歷可以為大法官,民主化之後,幾乎沒有這樣的例子,尤其是謝長廷的「政治經驗」九成九是「政黨攻防經驗」(其他政治人物亦同),果若被提名,就是活生生一個箭靶,如同陳菊被提名為監察院長一般。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臉書貼出二0二0年為阻擋陳菊出任監察院長的朝野衝突,嚴詞批評,「最痛的記憶不是皮肉之痛,而是無法制止民進黨的表決部隊護送陳菊當監察院長,帶給台灣的民主法治和人權的戕害。」台灣獨步全球的拚裝(五權)憲法裡,監察權已經不折不扣成了聊備一格的「虛權」,監察院作為或不作為,其存在感逼近零;大法官「清一色」,比監察院成為護航院更嚴重,謝長廷自己成為箭靶不說,還會讓蔡英文的「司法改革」雪上加霜,成為路人信口可駡的標的。

所謂「老而戒之在得」,過去大法官提名的年齡在五十到六十五歲之間最多,平均年齡則在六十左右,法官七十歲以上「應停止辦理審判案件」,大法官雖然非法官,但憲法法庭或大法庭的工作負荷不可謂不重,大法官也不是可以做為政治酬庸的虛職。極具政治經驗的謝長廷,若沒有失去最後的政治智慧,就應該對這個推薦,直截了當說「不」,一句「隨緣」,既隨不了緣還遭致滿身爭議,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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