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仁台觀點:支持或反對核電都須理性與專業

2023-04-06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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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電廠的廢水儲存槽。(資料照,美聯社)

核電廠的廢水儲存槽。(資料照,美聯社)

支持核電並不是盲目的支持,必須從專業的角度去瞭解核電的優點與風險,核能發電與核廢料處理必須安全,才能支持。同樣的,核能發電與核廢燃料處理,倘不安全,不是不能反對,但反對也須理性與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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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風傳媒載拙作《核廢燃料處理技術上不難》,引來兩位反核讀者的回應如下。

回應一:ChihHsin Tsai                                這只是台灣擁核詐騙集團的錯誤宣導。事實上,美國核能管理委員會NRC的立場,是:【NRC 認為[乏燃料池]和[乾貯桶]都能為公眾健康和安全以及環境提供充分的保護。因此,沒有緊迫的安全或安保理由,要求儘早將燃料從池中轉移到桶中。】The NRC believes spent fuel pools and dry casks both provide adequate protection of the public health and safety and the environment. Therefore there is no pressing safety or security reason to mandate earlier transfer of fuel from pool to cask. 乏燃料放合格水池和合格乾貯桶的安全性是等價的。台灣擁核騙子謊稱水池危險,急著移出去乾貯桶,是沒有安全上的理據的。

回應二:Anne HO
核廢料處理不難,但台灣寸土寸金,又處地震帶,你家比較大又安全,那去放你家好不好?

首先,兩位讀者留言顯示對核電的關心,遺憾的是這兩位反核讀者的回應,都不理性,第一位將拙作當做「台灣擁核詐騙集團的錯誤宣導」,第二位「核廢料處理不難.....那去放你家好不好?」,是常見反核讀者非理性的留言。

其次,第一位反核讀者引美國核管會ㄧ段文的解說,顯示該讀者非核能專業,看不懂核管會該段話的用意,把這段話當做批評筆者擁核不當的理由,而且無中生有說些筆者沒說過的話:「台灣擁核騙子謊稱水池危險,急著移出去乾貯桶」。
按核廢燃料在剛自核反應爐取出時,經3到5年在核反應爐長期燃燒累積了非常多、超過一千種不穩定的核裂變產物(nuclear fission products )與不穩定的超鈾核種(actinides),這些不穩定的產物與核種,會不斷的衰變以達穩定,它們有不同的半衰期,由數秒到數十年,衰變時主要將釋放出百萬電子伏特(MeV)級的貝塔(beta)與伽瑪(gamma)射線,除了會使被照射物質產生游離(ionization)外,還會產生大量的衰變熱(decay heat),故廢核燃料必須被置放在廢燃料池用循環水冷卻與衰變至少五年,然後等幅射度低與衰變熱降低到可以用空氣對流冷卻,就可移至乾貯存場,長期貯存。貯存越久,幅射度與衰變熱就越低,越久越安全。而且,幅射出的射線強度與距離平方成反比,數百公尺外,已非常弱,與大自然的背景幅射(background radiation)差不多了。因此,廢核燃料池與乾貯存是不同階段的核廢熱料處理,而不是如第一位反核讀者所說「乏燃料放合格水池和合格乾貯桶的安全性是等價的」。

總之,支持或反對核能發電與核廢燃料處理,都要理性與專業。台灣理想的民主社會制度,有賴於完善的科學與倫理教育,與嚴謹科學態度的探討。

*作者為美國佛羅里達大學前核工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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