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日本最大的罪惡,是和中國打了仗,至於放走陳公博不過是其中的末節而已;我們為了對陳某的道義,不得不如此的作法,這事出諸於我的主張,假設論罪的話,我當刀斧不辭。」他深深的鞠了一個躬,然後繼續的說:「希特勒、墨梭里尼,都是死無葬身之地,陳公博現在戰敗國日本,隨時可聽命逮捕歸案,我所要求於閣下的,是各盡其心各盡其責而已。」
陳公博的放走,當然經過岡村總部的慎重考慮,……但是卻懷疑如何能逮捕歸案。
雖然如此,九月八日,中國陸軍總部即向岡村寧次發出《中字第二十一號備忘錄》:
中國戰區中國陸軍總司令部備忘錄 中字第二十一號
日期 中華民國三十四年九月八日
致 駐華日軍最高指揮官岡村寧次將軍
由 中國戰區中國陸軍總司令部事由:
據報日本同盟社於八月二十九日發表偽國民政府代理主席陳逆公博自殺斃命,但據我方在南京所得之卻時報告,陳逆公博、林逆柏生、何逆炳賢、陳逆君慧、岑逆德廣、周逆隆庠及女祕書莫國康等七人及日本軍官雄川於八月二十五日晨,由日本派飛機祕密送往日本九州之未子等情,查陳逆公博等皆為中華民國之叛國罪犯,希貴官負責轉致日本政府速予逮捕,並解交南京本總司令部為要。
中國戰區中國陸軍總司令陸軍一級上將何應欽
為表態度,政府亦對陳公博發出通緝令,並在南京受降後向日本提出引渡要求。鈕先銘說:
十月三日,結果真是派了一架飛機而將人犯提了回來,陳公博被國軍傘兵押解回國。當人犯押解到了總部,我真是高興得得意忘形,一口氣跑到樓上的長官辦公室裡報告了參謀長,並從窗子向下指著一個女性,「連陳犯的情婦莫國康也一併的押了回來。」
「你拿那個女人也弄回來幹啥?」長官拍著桌子罵我,真使我嚇出一身冷汗。可是,接著長官就說明瞭我們的政策,對於「漢字」輩的哥兒們,只要在有可原的情形下,也是採取從寬處分的原則。罪不及妻孥,只要與政治無關,何不網開一面?長官處理漢奸的苦心也是情法並重,莫國康之自投羅網倒是不好辦。
鈕先銘回憶錄《還俗記》中有一段描述八年抗戰勝利後有關汪精衛的故事:
民國三十四年九月八日,我追隨當時兼任中國戰區陸軍總司令何敬之上將回到白下(南京),除了受降外,我們還有一件優先的事,便是敬謁中山陵,其意義正如放翁的詩云:「王師北上中原日,家祭毋忘告乃翁。」
敬謁中山陵,當然也順道去看看明孝陵,在兩陵之間的梅花山上,汪精衛的墓卻赫然存焉,青山不幸,埋此奸骨,真是一件極為尷尬的場面。但不久軍中有一批氣兒壯的小老弟們,在一夜之間,用了幾個黃色藥包,將汪墓炸平了。既未呈報核准,事出自由,在行動上來看是逾越紀律的,可是炸的卻是頭號漢奸汪精衛的坟,公憤所集,上峯也不便嚴加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