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哲學家黑格爾曾言:「人類從歷史學到的唯一教訓,就是人類沒有從歷史汲取任何教訓。」
2018年中國網路借貸平台出現大規模的集體倒閉潮,許多台商也受到衝擊,而當時台灣老牌借貸平台業者「怡富貸」網站也無預警關站,人人自危,輿論聲浪喧騰一時。
當時已證實了台灣P2P借貸平台無人管轄,金管會銀行局也聲稱 P2P 權責在經濟部商業司、並非金管會的主管業務,而經濟部商業司則聲明金融借貸放款不屬於經濟部權責範疇。儘管2018至今,已有多名立委質詢要求金管會納管此類活動,金管會仍未積極採取行動。
由於政府與民眾並未以此借鏡汲取教訓,時至今日,許多不法之徒依然有機可趁。問題的癥結點就在權責單位不明,以及缺乏監管制度。
缺乏監管制度 業者以債養債掏空公司
P2P商業模式原本立意良善,但我們必須掌握一個原則:「放貸市場永遠不缺資金,缺的是案源。」正由於缺乏優質債權,「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im.B」四年前增設高風險的票貼業務,更以造假債權取信投資人,埋下引爆點。
其中沒有任何單位監管或稽查,這就是為什麼P2P表面上很安全、實際上很危險。由於沒有主管機關監管案件品質,審核權在業者手上,案件真偽品質也沒有第三方驗證,讓P2P業者有上下其手的機會,以債養債掏空公司。或許im.B 成立之初並無犯意,然而制度漏洞形成誘惑,天使也會墮落成魔鬼。
金管會真的毫無責任嗎?
更令人失望的是,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接受立委質詢、銀行局局長莊琇媛受訪時仍在複述法規「不當募集資金違反銀行法」云云,對於P2P借貸如何預警與風控卻是隻字不提。
民眾不禁好奇,金管會真的毫無責任嗎?
時間回溯至2017年,金管會為兼顧產業發展及保護消費者,鼓勵銀行與P2P業者訂定「銀行與網路借貸平臺業者合作自律規範」且確立六大合作模式,包括銀行提供資金保管、金流、徵審與信用評分服務,銀行可透過P2P模式提供貸款、廣告合作、債權文件保管服務等。
從產業推動來看,金管會雖不是P2P業者的主管機關,但權責關係最為相近,應積極介入並建立監管制度:
◎首先,加強對P2P業者的許可與監管,嚴格審查業主身分;
◎其次,加強對P2P平台的稽核,增加透明度和公開度,設立嚴謹的風險管理和風險披露機制;
◎再者,聯繫第三方支付機構,加強對P2P平台的支付監管,稽核債權文件真偽,確保支付安全和穩定。
在此呼籲金管會根據P2P平台的特點和風險,訂定合適的法規與指導原則,要求平台符合監管要求,例如業務許可、風險控制、財務透明等,便可確保平台的安全穩定和投資人的權益,實質推動產業良性發展。
作者介紹|知識長
全台最大房屋貸款Line社群–「房屋貸款知識家」創辦人
責任編輯/林彥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