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二日,藝人黃子佼因專欄文章屢遭後台編輯逕自刪改標題、內文,憤而請辭作者一職,並結束雙方長達4年的合作,儘管該知名媒體隨後立即以「未按內部標準程序」為由,公開向當事人及大眾致歉,試圖平息這場風波,卻也是亡羊補牢,無論事件結局走向為何?借鏡此次案例,筆者認為,當文字存在的意義,不再是為了「傳達」,而是「追求認同」,文字將失去了原有的真諦。
隨著當今科技、網路技術的發達,造就當今媒體的多元發展,就連傳統的紙媒(雜誌、報紙或實體刊物)也朝向數位化發展,圖文、聲音及影像等元素,交織全新的媒體生態,有趣的是,媒體市場的競爭型態也因此產生變化,以文字媒體為例,早期實體刊物為主的時代,發行量、訂戶數是當時媒體行業的競爭指標,至今「新媒體」方興未艾,各大新聞網便開始以點擊率、分享數為績效數據,開始無所不用其極的吸引讀者能點擊新聞、分享新聞,以展現媒體自身的影響力,如此才有機會招募更多廣告收入,以維持收益。
因此,現今新聞常見「聳動標題」、「吸睛圖片」,目的即是吸引讀者點閱,當然以媒體立場,如此亦是無可厚非,但一篇文章,「傳達功能」理應才是重點、才是真諦,畢竟文字作品是透過圖文詮釋作者的意境,帶領讀者品味箇中意象,方能展現作者的表述理念;但若未與作者取得共識,肆意將文章加工再製,因而偏離內文主軸、悖離作者原意,並以斗大及誇飾的標題吸引讀者點擊,或是迎合讀者而昧於事實的圖文陳述,僅為追求冷冰冰的點擊次數,或是博取特定族群的認同,如此將喪失文字傳達的初衷。
以此次藝人黃子佼與知名媒體的合作案例來說,既然是徵求當事人擔任作者,既然是設立專欄廣納各界論點,筆者認為,除非標題或內文顯有錯誤,抑或是經與當事人溝通取得共識,否則擅自刪修標題及內文,豈不背離專欄徵稿的意義嗎?專欄徵稿應著重在闡述多元的觀點、民意及論述,透過文字傳達與讀者交流、激盪,而非倒果為因的為獲取點閱率、博得民眾喜好來決定標題或文字的呈現,豈不本末倒置?其次,筆者認為,尊重專業及原創,應當是現代文明該具備的基本素養,若專業不及於作者,又偏離作者原創之本意,逕自刪修他人文章的行徑,終將引發爭議。
媒體界向來有一金句-「content is king」,這也是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茲的至理名言,在內容產業當道的今日,傳達功能始終是媒體的最終目標,因此文字作品理應追求如何完整傳達作者的理念或表述內容,並非僅是追求點閱率、瀏覽量或觸及人數而調整呈現形式,若內容紮實、精闢,自然將引起讀者共鳴,就有機會反應在相關指標之上,換言之,文字應回歸傳達意象的初衷,才能彰顯文字藝術的真諦。
*作者為地方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