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扼殺破毀了既定的自由市場經濟體制
ESG扼殺了自由市場經濟體制動能典範的破毀成本如此之高,究竟該誰買單?應該是當今全球經濟社會都必須深刻認知、究掘、體悟、審思、豫應的急要之事,但包括整個臺灣社會在內,竟然無人質疑,亦無人企圖逆轉這個並不正義的變革;反倒是,卻有一大堆世界級公知戮力幫襯一氣扈從激進歡騰推動,而更加氣盛。
真正徹底落實實施ESG,將根本改變治國意識形態,翻轉國家政治經濟體制,現行右傾自由市場經濟資本主義將翻轉為社會主義經濟社會,或略為淺淡的準共產主義社會,國家政治經濟體制上治理國家的自由市場「看不見的手」自主自律,將完全由政府「有形的骯髒的手」左右社會運轉的他律介入干預既有市場機制;則這樣子的翻轉變革,臺灣願意全盤服從納受嗎?
美國率先發動「反ESG運動」或「抗ESG實施運動」
今天在先進的美國與歐洲國家社會,已漸見越來越多「反ESG運動」或者是「抗ESG實施運動」的蓬起,主要就是要捍衛自由市場經濟資本主義社會不被社會化政府掌控市場經濟的共產主義社會,所替入取代;如此高亢的反對運動,似乎仍然未被臺灣社會所注意所在意,真是令人驚詫不已。
法遵ESG之成本代價的確不可承受
2004年6月24日全球領袖峰會聯合國秘書長公布,歐美國家極力支持《聯合國世界協定10原則U.N. Global Compact Principles》之世界協定,及其《UN原則與投資決策直接關聯的ESG課題》,正從歐盟為首的先進國家社會,透過金融服務機構及其主管的政府機關強力推動,雷厲風行地落實執行之中。
在新興市場經濟體國家社會中,臺灣可謂是最積極搶頭香,領先實施的新興市場經濟體;不過在臺灣,無論政府或民間經濟部門,都乍然以為:祇要滿足《原則》之中的「環境課題Environmental issues」規範要求,甚至以為祇做到「減排低碳」就好;其實聯合國世界協定ESG原則,對任何一個法遵國家社會的衝擊影響,E的衝擊影響與成本負擔最為有限且承擔的直接實體成本也最低,反而是S與G兩大被忽略甚至於被無視的原則課題,才是最具深遠廣泛結構性衝擊影響,且其國家社會直接實體成本與無形機制系統成本負擔最為宏遠龐大,且須世世代代無限承擔的「不可承受之重的代價」。我認為現況下,臺灣社會根本承擔不起,事實上,以臺灣已然穩定成熟的國家意識型態與國家政經體制,也不必要承擔。
落實ESG機制之四大專注十個原則
《聯合國世界協定10原則U.N. Global Compact Principles》之世界協定,在名義上是聯合國接受國際金融服務產業建議,為提高民間部門企業「全球競爭力」,金融服務業針對和諧一體的環境environmental、社會social、企業統理governance議題進行分析評鑑、資產管理、證券代理,促進其可管理性及營運績效表現,增進投資人之持股價值,提高企業之商譽及品牌的「企業價值」,也足可以促進整體經濟社會透明度,全面彌合經濟市場、金融市場、社會大眾及政府機關的聯結複合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