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的建置是國內社會安全網2.0政策下的重要方向,政府預計在民國114年要在全國設置71家社區心衛中心,以達到紮根心理健康於民眾生活中的目標。這樣的做法值得肯定,從去年開始也可以看到各縣市不但積極招募社區心衛中心內的專業人員,也同時有許多在新聞媒體上的資訊,試圖讓民眾更熟悉這樣的政策推行。
然而,心理健康的推行不能僅流於形式,政府願意有這樣大規模的投資,理應希望更能達到強化社會安全的終極效果。筆者過去長期關注此議題,因此在此政策推行已1年多的時間點,試著從公開網路資訊中檢視社區心衛中心的建置,是否真的能貼近在地民眾的需求。以下分別從六都之公開網路資訊中,呈現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在服務內容上的優劣之處:
從上述表格可以看出,六都中僅少數有社區心衛中心專屬的網頁可供民眾尋找相關資訊,多數皆附屬在衛生局之下。除此之外,絕大部分的社區心衛中心場地似乎皆與原本縣市政府的健康服務中心(衛生所)共用,僅少數有獨立的中心的服務場地。最後,多數中心所提供的內容,至少從網頁上來看皆是以「法令相關之規定」為主,實難看出如何回應社會安全網與社區心衛中心主動協助在地民眾的需求。
除此之外,六都對於社區心衛中心的建置與呈現,亦可看到明顯差異。舉例來說,新北市衛生局在去年10月份提供一個介紹社區心衛中心的影片;其中,有關訪員與實際第一線人員分享心得,呈現社區心衛中心專業人員的角色與服務的內容,相較於文字描述,這樣的方式相當值得肯定!桃園市社區心衛中心於網頁上所提供的「中心成立宗旨」,竟是「依據精神衛生法第七條」而設立。這其實是很令人困惑的「宗旨」!當然,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是依法設立;但是,該中心理應有其成立的脈絡與目標,只強調依法設立,且服務內容又皆是法條內所指涉的項目,讓民眾很容易感覺到網頁流於形式,甚為可惜!臺中市社區心衛中心的網頁,僅簡述三處中心成立的歷史,卻甚少提及三處心衛中心實際的軟硬體設施;而高雄市社區心衛中心的「鳳山分區」,竟座落在一家加油站相關建築物的二樓,一樓甚至是驗車入口?當然,能找獨立地點來作為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的場所值得肯定,但可能也需要花更多的心力做推廣,否則只是讓在地民眾對於心理健康更加困惑。
藉由上述檢視,筆者並非僅點出六都社區心衛中心建置上的問題,更冀望能將社區心衛中心的建置,跳脫原本制式化的框架,擷取彼此的優點,例如:新北市提供的影片介紹、高雄市的各區責任劃分。倘若各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能紮實貼近當地民眾的日常生活,即使在六都的都會區型態,亦應以社區民眾需求為基,找出符合在地的心理健康服務模式。
*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心理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