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民進黨無恥,但沒想到這麼無恥。
只是我以為,過去的「政院製圖、社群曝光、媒體報導」已經是足夠過分(如果不是2020年11月,被上報記者意外目擊,民進黨想必打死不會承認。)
但沒想到,除了「黨媒」勾結之外,民進黨還能進一步達成「黨媒檢」勾結的成就,再次刷新下限。
最早,這個消息是黃國昌在臉書的爆料。陸續踢爆im.B詐騙案內幕的他,上周三,又進一步爆料,不只民進黨高官與im.B主嫌牽扯不清,就連台北地檢署都在偵辦過程中,洩密給特定周刊幫政客洗地。
只可惜,因為他把「周刊洗地」和「北檢洩密」發在同一篇文中,所以非但沒有讓北檢洩密成為重點,反而更如了周刊洗地的意。
具體來說,他罵的周刊,是《鏡週刊》。他罵的洗地,是《鏡週刊》對「陳歐珀肇逃」的報導:「陳歐珀所使用im.B主嫌提供的保母車曾出過車禍,撞上後方停放的無人車輛,雖然無人受傷,但因車子是由曾國緯提供,陳在車禍發生後立即請曾國緯處理,以免遭人誤為肇逃。」
但問題是,因為《刑法》的「肇事逃逸罪」的前提是有人受傷(這也是為什麼,周刊報導,要特地強調「無人車輛」的理由。)所以,儘管黃國昌在臉書痛批:媒體把「陳歐珀第一時間落跑,然後叫曾耀鋒找人頂包,由曾耀鋒的下屬出面謊稱是他開的車」巧飾成「陳在車禍發生後立即請曾國緯處理,以免遭人誤為肇逃」令人作噁,諸如林智群律師和柯粉的超譯天地等粉專,仍然將重點放在「沒傷到人就不是肇逃」上,仍然達成了洗地的效果。
然而,就像黃國昌自己說的,媒體幫政客洗地,是媒體的自甘墮落,他憤怒的是檢察官的沆瀣一氣。
因此,真正重要的,不是「媒體有沒有幫陳歐珀洗地」而是「媒體怎麼知道有人檢舉陳歐珀」啊!
而除了黃國昌之外,很巧的是,同樣是上周三,民眾黨立委陳琬惠也在臉書質疑:某週刊特定記者,可以拿著北檢門禁卡,自由出入檢察官辦公室,如入無人之境,早已引發許多北檢基層同仁的不滿。
雖然,對於黃國昌的報料,北檢和「某周刊」都毫無反應,但是針對陳琬惠的質疑,某周刊卻特別發表了聲明:本刊記者與其他媒體司法記者所受的待遇及權利一致,基於媒體監督職責,均可依規定持門禁卡自由進出北檢進行採訪⋯⋯。
但仔細看這個「聲明」和「陳琬惠」的質疑就會發現,某周刊只說「均可依規定持門禁卡自由進出北檢」卻未否認「自由出入檢察官辦公室」的部分,這點也有其他媒體指出:一般來說司法線記者確實可以出入北檢記者室,但鮮少有人可以進入檢察官辦公室,《鏡週刊》其實並未說明清楚。
更加有趣的是,另有媒體報導,各媒體的司法線記者,通常是透過「台北司法記者聯誼會」向受訪檢查機關提出採訪申請,再由受訪單位審核,是否核發門禁卡——前提是申請者為聯誼會會員。
而在陳琬惠發文質疑和某周刊聲明回應之後,台北司法記者聯誼會也發布聲明表示:鏡週刊記者均非台北司法記者聯誼會會員,本會會員均遵循新聞自律規範,於採訪單位所提供的採訪區域進行採訪行為。
對此,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更進一步爆料,在她向其他媒體查證之後得知,不只是某周刊,更是某特定林姓記者:當初曝光特偵組筆錄,幫著民進黨政府與北檢整肅馬前總統,也正是這家週刊這位記者。
那麼說到底,這究竟只是「某不肖檢察官」和「某周刊林姓記者」的私相授受,還是「黨媒檢」的相互勾結呢?從北檢的打死不回應,以及某周刊強硬的聲明,我想答案,其實也不並難猜了。
*作者為法律系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