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台灣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在館長陳之漢的直播節目中拋出,如果有機會當選總統將延攬黃國昌擔任法務部長,而同時在直播的黃國昌聽到呵呵笑了幾聲,表達謝謝謝謝謝謝,看起來是有點爽,究竟黃國昌擔任 法務部部長適不適合呢?先說結論,筆者認為適合。
大眾在過去對黃國昌的印象圍繞在揭弊及監督弊案與咆哮,舉凡慶富獵雷艦弊案、總統專機私菸案、如興弊案、普悠瑪事件與屏東樂樂養雞場案等等,仔細觀察其過往的質詢主要的涵蓋範圍著重在司法與金融。
針對司法改革,黃國昌在過去的質詢與近期的發言都提出許多批判。黃國昌針對腐敗的獄政體制,在過往的質詢中揭示了我國為權貴服務的外役監,並多次質詢有關監獄管理系統的問題,其後在未任立委期間,也多次調查與持續監督我國獄政體制的相關案件。作為一般的老百姓,最關注的就是這些有權有勢的人憑什麼運用自己的人脈與特權,在進到監獄以後快速的進到外役監,而普通老百姓根本就想都別想,當司法給予
犯罪者的逞罰早已被政治控制,又如何期待司法具有嚇阻犯罪的功用呢?黃國昌也提到吹哨者的保護對於國家至關重要,保護吹哨者而後給予吹哨者應有的獎勵,在其他高度發展的民主自由國家看起來是如此的 平淡也符合邏輯的法律,但在我國《吹哨者保護法》不知怎麼地,有神秘的力量介入而永遠無法完成立法,當吹哨者吹完哨後,換來的是丟掉 賴以維生的飯碗,而且看到這些犯罪者依然穩坐高位,試問誰還會有吹 下哨子的勇氣?人民最討厭的就是有政治實力的人透由其政治影響力為 特定人士關說司法。而當這樣的案件層出不窮,就會使得人民想到政治 直接聯想到骯髒腐敗,所以我們常會覺得政治就是黑暗就是貪錢就是一群人先是騙了選民的心投票給他,而後背地裡透由政治權力幹些骯髒的 事情,對於《妨害司法公正罪》我國目前仍未立法懲治關說司法的政治人物,而黃國昌在其過去質詢與現在仍持續對於這樣莫名奇妙的事情提出批判。
在近期黑幫組織有系統的一條龍的作案手法與開槍後的流程,使得開槍這回事好像變得平淡無奇,並且有錢就可以隨便要一個人的人命,如果是這樣到底還要政府做什麼?可惜的是政府睡著了,對於組織犯罪防制,黃國昌也點出究其根本斷掉這些黑幫組織的金流與修改早已雞肋的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才是重中之重。其他還包含:基層檢查官的關注、監督淘汰不適任的檢察官與法官、對於大法官審查必須具備的嚴縝性與對防逃制度的批判……等等都環繞在司法改革。
其實普羅大眾要的就是,當今天有權有勢的政治人物犯了罪就應當受到應有的懲罰,檢察官辦案的態度不應該因為政治上的壓力而有所屈服, 法官的判決不應當與立法者制定的刑期及社會期待相差過大,當今詐騙如此的猖獗,政府應當站在保護人民的角度徹底剷除這些騙子,槍枝如今極為氾濫,台灣各處動不動就是槍響,政府應當從根本上斷絕槍枝的來源,黑道組織份子組成結構逐漸年輕化且縝密的系統犯罪,一條龍的作案流程,在人民看來是多麼恐懼,政客口中總是充滿著道德語言,實際上呢?卻是站在黑道幫派背後透由修法或政治權力等手段幫助他們。 黑道幫派後面有政客,那人民後面又剩下什麼呢?當「槍枝」、「毒品」、「詐騙」、「黑道」與「政客」,權與錢的結合,台灣是否還有未來?
霍布斯的《社會契約論》在人民簽訂社會契約後並無撕毀社會契約的制度,因為撕毀代表社會契約的自我否定,但是洛克的《社會契約論》卻認為,當社會契約當初簽訂的最主要目的,即政府保護自我的能力消失時,人民就有足夠的正當性能夠觸發撕毀社會契約的機制。而看來這樣的政府是逼的人民需要撕開社會契約。
不管是誰為政,人民要的只是保護自身安全與幸福的生活下去的權利。
*作者為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