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1日,日本福島發生地震,破壞嚴重,地震也令當時福島核電站的核反應堆發生連鎖爆炸和堆芯熔掉,延禍至今,十二年來用作冷卻和稀釋核反應堆而儲存的核污水不斷增加,而日本卻一意孤行,未有理會全球包括來自日本本土的反對聲音,日本竟在沒有諮詢下把這些帶有高濃度核污染物的核廢水往海洋傾倒,罔顧海洋生態安全,危害海洋生態鏈和食物鏈,讓成嚴重的核污染。日本有機構檢測在當地捕獲的海魚,在魚體內檢測到的放射物銫的含量竟超標180倍,此外,核污水也含氚、釕-106、鈷-60、鍶-90、碘-129等多種放射元素,長期食用被核污染的食物或暴露於核污染空氣和環境,將增加患上癌症的機會,孕婦會產下畸胎,孩子也不能健康發育和成長。
除此以外,核污水也會污染地下水,滲入日本受污染地區的泥土,不適合人類和禽畜飲用,而且,核污水也讓當地生產的蔬果、白米、果酒、雞蛋、牛奶、加工食品同樣暴露於核污染之中,不宜人類食用,也不適合用作動物飼料,需要直接銷毀。
更遺憾的是,縱然日本出產的食品受到輻射陰霾籠罩,日本仍把部分有問題的食品出口,更未有妥善標籤產地來源,變相是輸出核事故,把受影響的範圍和人口擴大,是極不負責任和自私的行為,須被譴責和追究。日本宜對食品安全把關,加強抽樣檢驗和巡查,也要標籤食品產地,把問題食品堵截並銷毀,不要把日本食品聲譽也賠上了;另一邊廂,多國也開始限制甚至禁制日本出產食品進口,以保障民眾利益,民間也有聲音開始罷買和杯葛日本食材,考慮到核事故已失控,事態嚴重,要避免「核從口入」,海關緝私和食品進口商也有責任保障全民的食品安全。
*作者為香港自由時事評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