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種植水蜜桃的山坡地超限使用,凸顯農業發展與國土規劃的問題

2023-07-04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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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桃園市復興鄉的水蜜桃農提到因山坡地超限使用而難以適用災損補償,當地民代也呼籲應該成立水蜜桃專區。(圖/桃園市政府觀旅局提供)

近期桃園市復興鄉的水蜜桃農提到因山坡地超限使用而難以適用災損補償,當地民代也呼籲應該成立水蜜桃專區。(圖/桃園市政府觀旅局提供)

近期桃園市復興鄉的水蜜桃農提到因山坡地超限使用而難以適用災損補償,當地民代也呼籲應該成立水蜜桃專區。筆者身為一樣在山坡地種植農產品的青農,認為這個問題可以分成兩個層面去探討,一是法規面的制定造成的問題,二是相關農業發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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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多數大眾應該不明白超限使用的意思。根據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規定為「宜林地」或「加強保育地」內,不實施造林,而從事農、漁、牧業之墾殖、經營或使用者,稱為山坡地超限利用。如於上述土地內,從事開發建築、經營遊憩、設置墳墓等非農業使用者為違規使用行為,則不屬於山坡地超限利用。

簡言之就是山林地的農牧開發,可以有限度的執行。

筆者自己就有超限使用種植作物,主要的原因在於,有些作物真的需要種在山坡地上,才能有好的收成,或是像水蜜桃的種植,就需要在山林間的坡地,茶樹的種植也是如此。

但問題來了,只要遇到颱風災損,因為超限使用的規定,讓我們無法申請政府災害補償,往往一個天災,我們就整年沒收入。筆者能認同桃園的水蜜桃農為何有這樣的主張,但因為此事涉及到全國適用性的問題,也涉及到國土規劃的問題,因此要短時間取消掉超限使用納入災害損失的補償機制,確實窒礙難行,且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地方政府是否有權限創造專區。

因此我認為此議題其實是全國性政策議題,也期待接續的總統大選,候選人可以討論台灣農地超限使用衍生的國土規劃議題,到底我們農民的發展何去何從?針對特定作物的超限使用認定是否能放寬,讓我們能適用災損補償、增加保障的機會。根據2025年國土計畫相關的土地變更法規研議,我相信不只是桃園需要面對,而是全國縣市政府必須重視的問題。

從農業發展的角度,隨著技術與科技的使用,的確會降低災損的機率,筆者也認同桃園市府提到的策略,先透過發展農業科技去輔導農民。張善政市長過去科技業的背景、從事過農業,的確是有可以好好發展農業科技的潛能,筆者身為返鄉青農,確實也引進一些技術輔助種植,降低災害農損的機率,但這一部分需要更多的年輕人投入,協助老農進行轉型。

*作者為返鄉青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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