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此前之投書〈作為在台港生 我對陸委會感到非常不舒服〉意外地獲得頗大迴響,陸委會也特意回信,令筆者受寵若驚。回信分五點反駁筆者前篇投書之論點,謂筆者引用資料和實際情況與事實不符。
然而,細讀回信一遍後,只能說反駁過分牽強,甚至有所粉飾、前後不一。幾日前,又傳出港人移民來台驟減的新聞,報導根據移民處的數據,指出原本數量就很少的港人在台居留和定居人數均降。受訪者均表示,他們離開台灣的原因在於民進黨政府的刻意刁難和不合理審查。此反映陸委會的一貫辯辭並不被受害者們所接受。所謂「真理越辯越明」,故筆者認為有必要公開回應陸委會之回信,以正視聽。
第一點,筆者謂蔡政府提高投資移民「金額和條件」,陸委會指與事實不符,並回覆自103年至今未調增600萬元門檻。但陸委會顯然是避談了2020年提高投資移民門檻之事,根據2020年的新制,需600萬元投資外,投資期限將從1年改為3年,且3年內最少聘請兩名本地員工,及增加實體店面。
此將使申請者3年間增加320至400萬元的支出,另有幫本地員工買勞保、健保、勞退的百分之14開支。這就是切切實實的提高「金額和條件」,諸多港人已因財力不足而放棄,談何不符?至於投資移民新制的其他問題,尚有如不斷要求補件、拖延觀察期、標準不明等,篇幅所限,此處不談。
第二點,陸委會指民進黨成立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具體援助事項不亞於世界各國」。然而根據聯合報訪問調查,台港交流辦成立3年以來,許多在台港人聽也沒聽過。如果真如陸委會於信中所稱援助服務如此多元化,怎會如此多有困難之在台港人對此聞所未聞?
蔡政府於成立台港辦時稱「充分展現對港人守護民主自由人權的支持及關懷港人的決心」,事實卻是相反,在台港人被一一迫走,如同聯合報採訪吳先生所說:「雖然成立辦公室,但是空的。」另外,台港辦提供的「人道援助」也名過其實。筆者有在台朋友反送中期間曾在港被捕,回港有被捕風險。先前其香港護照到期需回港換發,故向台港辦求助,台港辦竟要求他回港處理,新聞報道亦有同類事件發生。
第三點,筆者謂民進黨以國安理由做藉口,不合理拒絕移民申請。陸委會指筆者提及的任職公立醫院、中文大學、國泰航空、美心飲食集團及在大陸出生等定居申請案,未獲核准原因「皆是投資案件沒有營運業績」,即並非以國安理由拒絕。
然而,筆者原文的依據正是移民署自己的說法。根據移民署案號A-111-000854文件,其明確指出拒絕申請原因乃曾任職國泰航空、醫管局、美心飲食集團而有國安疑慮,並非單純營運實職有疑義;1110174609個案則表示,申請人曾經在香港中文大學擔任助理文書人員,指其「難排除與政府之連結性」、「有危害國家利益之虞」,因此他和配偶儘管已於台灣居住了兩年多,仍不獲批。此外尚有類似個案如1110181703。也就是說,陸委會公然說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