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3日發生全台大停電,共計影響549萬餘戶。監察委員蔡崇義、蕭自佑、葉宜津調查後於今(5)日通過並公布303停電事故案調查報告,指出全案肇因台電在興達發電廠2號機大修期間,保養人員和值班人員未遵守台電標準作業程序,引發全台電力系統分裂和停電;主要肇因人為疏失,事證明確且情節重大,依法提案糾正台電公司,並彈劾相關人員共8人,全案也移送至懲戒法院審理。
監委指出,整起案件發生在台電公司興達發電廠2號機大修期間,當時345KV(北)開關場3540斷路器、3541隔離開關,因進行維護保養工作掛卡開啟,副卡由電力修護處保管,以維護電力系統安全。然而去年3月3日興達電廠電器組要進行3541隔離開關測試時,誤認斷路器的絕緣氣體已回充,且值班人員明知測試人員沒有副卡,仍同意「以簽名方式『暫』銷卡」,導致開關投入後,發生閃絡接地故障。之後又因匯流排保護電驛自動閉鎖設定時,未考量人為疏失造成的故障形態,使故障發生後,機組陸續跳脫,造成龍崎變電所以南的系統與中、北部系統分裂,釀成全台約549萬戶停電。
依台電公司規定,「副卡未到,正卡切勿撤除」,並無以簽名方式暫銷卡規定,「以簽名方式暫銷卡」是測試人員以簽名方式暫時撤卡的做法,實為便宜行事。
監委指出,被彈劾人簡明峯(時任興達發電廠變電一課長)從事興達電廠汽力機組變電設備全盤業務,大修期間未依規定程序撤卡,在斷路器3540未充填絕緣氣體情況下,投入3541隔離開關,造成匯流排接地故障。
而時任興達發電廠電氣經理的吳俊德,未監督所屬員工落實維護作業及大修工作,決行隔離開關3541帶電動作試驗工作聯絡書時,工作項目漏列斷路器3540、未能注意斷路器未回填絕緣氣體等情形,輕忽試驗可能引起的跳機風險,造成發生閃絡接地事故。
李威廷(時任興達發電廠開關場值班主任)、被彈劾人歐皖麟(時任興達發電廠長)等人,也各自因未善盡撤卡把關責任,以及未能嚴控跳機風險,任令廠內長期以「暫銷卡」方式撤卡,而遭監委認有重大疏失。
監委表示,電力系統供應穩定性影響到國家安全、產業發展、民眾生活等層面,為維持穩定的電力供應,除強化電網系統韌性,台電應改善便宜行事的組織文化,檢討有無落實標準作業程序及多層次安全防護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