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珍專欄:嚴刑峻罰─黃國昌的庶民司法正義

2023-07-07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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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黃國昌提出的第三與第四個訴求:「打破黑箱假釋、重大犯罪提高假釋門檻」,以及「增訂棄保潛逃罪、修改外役監條例」,僅僅是黃國昌揭發的政客與經濟罪犯長年逍遙在外不執行,或者執行却能早早出獄,就兩個巴掌數不完,更難以忍受的是能及早出監或根本避開服刑者,還能繼續犯案,但黃國昌揭發的「諸多個案」,究竟算不算「普遍現象」,值得以嚴刑峻罰通案嚇阻,從人權的觀點,法界或許也有不同意見,就像在民進黨主席賴清德主導下,立法院通過的黑金槍毒禁選條款,就被視為有侵害人權的違憲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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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治亂世用重典」,這是民心,却未必是「進步價值」,「刑期無刑」的目的不僅僅是懲罰或報復,還在教育和導正,以重刑施壓人民恪守法律,但若獄政不改,愈關愈大尾的現象也不可能改變。

當總統成了「權貴司法」主角,小民只能一嘆

黃國昌的第二個訴求「嚴懲黑金槍毒詐、強化犯罪偵查能量」,黑金槍毒詐騙得從源頭打擊,所謂源頭,除了貨源、還包括與政治勾連的源頭,這也是蔡政府最讓人不能原諒之處,黑金槍毒詐騙竟都能和「權貴司法」沾邊,人抓不到、案子辦不下來,刑度再重又有何用?黃國昌提出第五個訴求─「制定吹哨者保護法與妨害司法公正罪」,這是鼓勵檢舉杜絕關說,在黃國昌主持下,吹哨者提供的資料源源不絕,他也能具體查證核實,但這也屬特例,換做別人,還能不能如他這般弊絕風清,潔身自好?如果這項訴求得以落實,法制面的周延遠比情緒激昂的只求立法更重要。

嚴刑峻罰,或許符合庶民的司法正義,但失去比例原則的法度,未必就是正義,比方說,反覆指控蔡英文博士論文有問題的彭文正,竟因為誹謗罪遭到通緝,創下司法首例,即使論者皆曰不可,他的通緝非但迄今仍未撤銷,甚至連他的中華民國護照都被註銷,天羅地網的重刑,都無法還給彭文正「合宜的正義」。再比方說,前總統陳水扁的保外就醫與特赦爭議,就像司法正義的活笑話,沒有人真心希望鴻海創辦人郭台銘所言「當選就抓他回去關」,但至少該窮盡司法手段,促扁重上法庭讓所有案件畫下句點,只有案件全部定讞,未來的總統才有特赦陳水扁的司法程序和空間。

說來感慨,當黃國昌痛陳「權貴司法」的時候,不論是前總統陳水扁拒絕重上法庭讓扁家相關案件審結,又或者是蔡英文總統因為博士論文爭議,讓質疑她的人被通緝、護照被註銷,前後任總統不也正是「權貴司法」的代表號?司法院長許宗力給不了答案,七一六上凱道的黃國昌能給嗎?期待庶民司法正義的怒吼,不要最終成了綿長幽遠的喟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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