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由兒醫苯巴比妥案談無效醫療全人觀

2023-07-09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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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無效醫療除了醫療疏忽的法律責任外,還可能涉及專業標準和疏忽所衍生醫療專業責任之不當處理,致損害患者權益與相關醫療倫理之知情同意不完備,譬如此次兒醫未保持對苯巴比妥用藥的最新專業審慎與專業發展所致藥物濫用而違反法律規定致須負醫療專業判斷責任。當然除醫療端,行政端需要進行法律改革、專業監管和標準之更修,並應提供相關無效醫療的健康與法律識能之教育和宣傳,如此次兒醫之苯巴比妥用藥遭罰,政府部門未以明確宣達無效醫療的法律責任和相關規定,所致損害賠償問題亦難辭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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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兒童權益促進協會創會理事長王薇君6日赴監察院檢舉新北市政府板橋幼兒園餵藥案。(陳思明攝)
兒童權益促進協會創會理事長王薇君赴監察院檢舉新北市政府板橋幼兒園餵藥案。(陳思明攝,資料照)

許多專家和學者對無效醫療的法律責任觀點發表了論述,然無效醫療取決於不同法律體系之知情同意、醫療糾紛解決機制和學者觀點的醫療專業責任與標準,導致醫師或醫療機構須承擔法律責任與賠償,以彌補患者之損失和傷害。但倘若醫療人員係在病情無法逆轉且無法提供有效治療的生命末期情況下,仍繼續對患者進行醫療措施;此等致生的特殊醫療事故,是否應作出特殊規定,讓醫療人員對其所引負起特殊的責任。

在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的臺灣,家屬與病人要以何種心態來面對無效醫療之取捨,受限於東西方對自我個人主義之差異。而國人之醫療「自主性」,常須在家庭倫理處境下運作。從生命末期無效醫療的道德倫理觀點,包括尊重自主權、關注病人福祉、合理分配資源和尊重專業判斷,停止無效醫療的救治反可為病人提供更好的照護和舒適,並讓更多人受益。另從法律觀點來看,增強醫病雙方之健康與法律識能以降無效醫療所增的醫療訴訟風險;醫病雙方都應遵守涉及醫療倫理、醫療決策、病人權益、醫療訴訟等方面法律的權利與義務;病人的意願和包括醫療知情同意、自主決策權、拒絕醫療治療等權益應被尊重和保護;醫療的專業標準和指南,可提供對生命末期無效醫療的法律觀點的補充:另特定法律對於生命末期無效醫療的中止或特定醫療授權之啟動程序和條件,應予醫療專業人員的特殊保護措施;當病人無法表達自己的意願時,法律應訂定家屬參與的合適規定程度和權限。

從全人醫療的哲學觀點來看生命末期無效醫療,歐美一向重視個體的自主權和決策能力,認為不論其生命狀態如何,都應重視其尊嚴和價值觀與信仰;並在有限的醫療資源下,使分配符合公平正義和利益最大化原則;平衡不傷害病人的家屬倫理困境與醫療專業的道德責任,提供綜合性照護和終極關懷,尋找選擇符合病人的最大福祉。而東方哲學則強調命運和宿命的觀念,以寧靜的態度超越個體自我意識,如禪宗的修行者會專注於當下的經驗,印度教則以輪迴與業力(karma)的影響,幫助病人,減輕對死亡的恐懼和焦慮;藉家庭和社區的支持,營造溫暖和諧環境,如儒家著重倫理和家庭價值觀念,提供身心靈上的安慰和關懷;亦可藉自然的元素如道家強調與自然和諧相處,追求生命的自然流動,幫助病人感受到自然的力量和平靜。但無論是東方強調之倫理相對主義,還是西方醫學倫理強調尊重個體最大化幸福和福祉之整體福利主義。對生命末期的無效醫療的法律觀點主要體現在法律框架之具體和明確性;東方強調追求靈性成長、循環輪迴等觀念,使人們對於延長生命的努力持保留態度。而在西方強調個體權利和生命價值,可能更傾向於強調延長生命和提供無效醫療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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