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7日,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對檢察官黃錦秋及王涂芝分別作成評鑑決議(王涂芝/112年度檢評字第5號;黃錦秋/112年度檢評字第6號,下簡稱「王案決議書」或「黃案決議書」),事涉《八八會館案》兩份評鑑,黃錦秋移送懲戒,王涂芝無懲戒之必要。為利國人窺其堂奧,筆者解析如下,懇請合併今年1月高檢署行政調查報告一併審酌。(詳拙文《寧不羞愧?痛評檢方對八八會館調查報告》)
黃錦秋頻喊冤:沒去過八八會館、只去過銀樓會所?
《八八會館案》事發後,觀察報導可見黃錦秋頻頻喊冤。依據各家報導所示,略如黃宣稱「沒去過八八會館、監視器畫面(拍攝到黃女)係採用『深偽(DeepFake)』偽造」。日前律師黃秀惠(黃錦秋胞姊)表示:「檢評會決議荒謬至極,令人髮指;對決議雖感悲憤,俯仰無愧、當捍衛清白。」以上所辯悉尊重之。筆者只問一句:「黃錦秋是否去過『睿森銀樓地下室私人招待所(簡稱銀樓會所)』?」先來看這一段精彩答辯:
受評鑑人(黃錦秋)否認有至 88 會館,其答辯意旨提到:「109年1月17日尾牙結束後,我與警政署政風室同仁係至『睿森銀樓地下室』唱歌,並非『88會館』;『睿森銀樓地下室』之業者並非涂○○,而係劉○○,我們至該處唱歌有付錢,並未接受招待。」(112年度檢評字第6號)
準此,黃錦秋至少已坦承確實於2020年1月17日晚間曾至「銀樓會所」唱歌,是以對外稱「未曾去過88會館」,雖不無疑問,或可再詳查之。有趣的是,該案調查,檢察官王OO稱:「我於109年1月17日受受評鑑人(黃錦秋)之邀參加極品軒尾牙餐會,餐會結束後,受黃○○、受評鑑人之邀續唱。我任職桃檢時與受評鑑人就認識…(後略)。」觀之不難查悉為何人所言。
主任諭改口、上級亦如是?察微觀察檢方之弊與害
不知是否還記得檢察官黃睦涵曾稱:「比我大的人決定的?」黃偵查中私加被告LINE傳訊,檢審會(4/11)決議核予警告,果然不了了之!(詳拙文《由林秉樞《家暴案》再次起訴,觀察檢方辦案草率及疏謬?》)
回到本件評鑑案,筆者覺得有趣的是這一段:王○○又於2022年11月26日「以LINE訊息」稱:「主任11/11當晚您來電,黃○○副局長在您旁邊,我有聽到他聲音在旁邊說『叫她說她記錯了,沒有畫面』確實您有以『沒有畫面』為由,要我改口…」、「…旁邊還有黃○○警官的聲音不斷插嘴說『跟她說沒有監視器畫面,叫她改口記錯啦』」等情。」內行看門道,懇請細看這段短短內容,猶如畫龍點睛。
筆者解析如下(依「王檢」之陳述及舉證):
1.2022/11/11來電者為檢察官、接電話的為檢察官,來電者旁邊為高階警官。
2.關鍵重點:「叫她說她記錯了,沒有畫面!」
3.2022/11/26傳LINE訊息(準文書、電子紀錄)留紀錄。
看完是否對於檢警高官產生疑惑?時至21世紀,檢警調一家親,仍然合作無間矣!以上短短內容,國人是否可查見某些檢警調查案之現況實情?不是戲劇勝似戲劇,現實所呈現遠比戲劇更精采。
廉政署主任秘書的熱門人選?改口說及陰謀論、斯見之!
黃錦秋曾是「檢察長、廉政署主任秘書的熱門人選!」細看廉政署三字,怎不令人恐懼暨寒毛直豎!換個角度觀察,筆者常年痛批《蔡邢羅三人組》(蔡清祥、羅秉成、邢泰釗)、邢泰釗麾下《莊王葉洪》(廉政署長莊榮松、調查局長王俊力、前南檢葉淑文、雄檢司法獒犬洪信旭),對彼等之評論均有引據,或可恍然大悟,或言見微知著,細思即明。
《改口說》猶如昔年「奉上諭不起訴」,還是更該笑稱:「奉上諭起訴?」主任曉諭改口乙事,察微可觀察檢方內情之弊與害,細看該案,難道要說檢警集體「同心協力辦案?」這是意圖夥同串證吧!
案經檢察官王OO於檢評會調查中陳述,更出示「LINE訊息紀錄」為憑,請問可信度是否極高?但請再看「受評鑑人(黃錦秋)雖辯稱『要求改口乙節』,為王○○故意捏造」,細看「故意捏造」四字!難道該說這是一場陰謀,係A檢刻意陷害B檢?原來這就是蔡清祥及邢泰釗整日大唱「法律守護者、公益代表人?」著實令人搖頭歎氣。
《八八會館案》一場集體失憶的檢警大會?
黃錦秋之評鑑決議,其中記載對多位檢警之訪談紀錄。略如黃錦秋之秘書李某稱(節錄):「109年1月17日尾牙散場有去唱歌,我不知道誰提議,也不知道地點是誰建議。…我只記得該地點有KTV設備和沙發,但沒有印象是誰通知?要去哪裡?…我們有去東區某大樓唱歌,但該地點是不是88會館我無法確定。當天應該有付『清潔費』,誰付款我無印象等語。」看完是否莞爾一笑?別忘了這位亦是公務員,至於其所言「付費部分」與歷次黃錦秋陳述是否扞格或矛盾,懇請自行審酌。私人招待所這麼好康?只要付清潔費?(笑)
《黃案決議書》更記載:「鄭員提到:我不記得有沒有接待人員,也不曉得該場所有無付費,今年11月媒體報出來,我看到新聞照片後,才想起我有去過這個地方。」、「至部分員警雖無法記憶109年1月17日前往之地點是否為『88會館』,然不影響本會之認定」。以上內容所呈現,就是一場「檢警集體大失憶!」更凸顯實務上檢警辦案之深層內涵耶?比對現任廉政署長莊榮松(邢泰釗2.0)對司法黃牛拜訪晤談乙案,不也失憶及時?
為何王涂芝毋庸送懲戒?指認說?
本文不另在論「睿森銀樓會所」在場兩位檢察官黃冠傑、楊雅婷。請先觀察黃錦秋案評鑑決議(節錄):「受評鑑人(黃錦秋)身為檢察官,依渠智識經驗應可認知『私人招待所』之性質特殊,渠前往『88會館及睿森銀樓地下室』等私人招待所從事社交活動應非妥適,且於活動中發現到場時酒水均已備妥,卻無場所主人出場招呼,又無庸付費,應可察覺有異。」是以受評鑑人黃錦秋有懲戒之必要,報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懇請細看「酒水備妥,歡唱飲宴」,這就是現今司法隱藏的某些實況!
比對王涂芝案評鑑決議,《王案決議書》原則上類同黃案內容,但加了一段:「考量受評鑑人(王涂芝)陳稱其係以賓客身分出席上開二私人招待所,…其嗣後坦承面對調查,態度良好等情,故本會雖決議請求評鑑成立,但認無懲戒之必要,將報由法務部交付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王案決議書沒說出來的,到底是什麼?戲劇中常見之「汙點證人、指認說」及坦白從寬之互咬,詎料見之?
按高檢署1月13日行政調查報告「洗白」得很明顯:「(原文)黃錦秋等人是否確知『八八會館』係郭哲敏及林秉文;『睿森銀樓』地下室私人招待所係涂誠文所『實際管領』…」,其關鍵字「是否確知」四字,顯然除非有其他強力事證之外,當然可認為黃錦秋必然稱:「不知道、無法確知」。這才是高明的作球,靜待紛爭平息,眾人遺忘。
檢座至私人招待所,那又如何?翻案逆轉、高呼青天!
先前筆者談到,睿森銀樓老闆涂誠文(媒體稱為「黃金大亨」),先前涉嫌違法地下匯兌經北檢起訴,北院一審判決無罪,高院二審改判有期徒刑伍年,目前發回更審並限制出境(高等法院110年度金上訴字第47號刑事判決、111年度金上更一字第3號刑事裁定)。準此,觀察涂誠文確實涉嫌違反《銀行法》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罪,為何黃錦秋等檢警毫不避嫌至銀樓會館歡唱飲宴?遑論黃錦秋居然辯稱「(銀樓會所)業者並非涂○○,而係劉○○?」懇請細看「銀樓會所」四字,究其本質仍屬「私人招待所」,且看懲戒法庭怎審理?
「千里來龍,此處結穴。」筆者關心為「黃錦秋移送懲戒法庭審理」當來結果如何!職務法庭審理當檢視客觀證據,綜觀「88會館、銀樓會所」歡唱飲宴之查證,詎料一場集體檢警大失憶,當欠缺關鍵證據同時,屆時翻案有何困難?或言輕輕放過,或言一場檢方兩個女人的勾心鬥角;一言以蔽之,黃錦秋自稱「僅僅去過睿森銀樓會所」,王涂芝LINE訊息或為「記憶失真」之一面之詞,屆時翻轉,高呼青天明鏡?當細細檢視「檢察官」這職位、身分及職能,檢座至洗錢業者私人招待所卻不以為意,何其可悲,又何其真實?
後記:台灣之孫《外役監申請》及《易寶宏外役監案》
7月12日有兩則勁爆之司法新聞。台灣之孫陳致中被爆料「特權坐牢、獨居囚室爽看電視像度假」,該則新聞於筆者(週三晚間)截稿為止,網友共計約1400多則留言。
筆者提醒,監所為法務部所屬「矯正署」所職掌,公正客觀之外部監督機制或言缺乏。姑不論陳致中於獄中是否享有特權,法務部、矯正署及監所必然宣稱「一切合法、彈性處理」云云。陳致中今年五月入監,當看到媒體報導「陳水扁」已多次探視「陳致中」,受刑人探望受刑人,當真司法奇蹟!阿扁在外趴趴走無法可管,陳致中申請外役監「合法彈性、優先處理?」說來說去還不是蔡清祥一句「一切依法?」
《易寶宏外役監案》近期鬧得沸沸揚揚,案發時蔡清祥正從歐洲出差回國。觀察法務部7/9、7/10新聞稿,蔡清祥輕飄飄一句「由專家學者組成之外役監遴選委員會,以『去識別化』之方式逐案審查表決,經過半數出席委員表決同意」。是以質問之,該案查核是否審閱「易員去識別化之歷年刑案判決及定讞判決?」或言外役監設置本旨良善,俾使受刑人回歸社會,且看7/12新聞《易寶宏返家探視屢違規、遭解送花蓮監獄服刑》,該則新聞網友留言1000多則,蔡大部長完全沒看到吧?恰如蔡清祥稱:「(外役監條例修正草案)修法前『從嚴審查』,早日完成修法並『建構』更加綿密之社會安全網?」當看著「從嚴審查、綿密社會安全網」,這是多麼諷刺?陳建仁繼續祈禱,期盼上帝救贖,蔡政府始終不見民怨沸騰?
易寶宏係於2022年1月提出外役監遴選之申請。請看2023年1月16日前矯正署長黃俊棠退休,報導大剌剌寫著黃前署長「變身快樂小農?」筆者曾提到法務部五大系統(檢察行政、廉政、調查局、行政執行署及矯正署)近年爭議及問題,略以:「台南殺警案、矯偽稱逾假、廉政八八館、檢警八八槍、調局八年盜、吏員如毒梟?一萬八抄家、署長升檢長?」(詳拙文《溫暖堅韌、殘苛虐民?評蔡清祥為何不下台》)
先前《台南殺警案》發生,郭台銘痛罵蔡清祥、徐國勇「尸位素餐、麻木不仁」,到近日《易寶宏外役監案》賴清德、柯文哲及侯友宜紛紛痛批,迄今蔡清祥樂笑呵呵,老神在在!筆者預言,蔡清祥即將成為「史上在位最久之法務部長!」
突然想起,去年3月蔡清祥跟羅秉成敲鑼深情對望,夥同邢泰釗等高官在旁鼓掌歡顏,邢家軍依然權勢滔天,蔡清祥今年五月提拔周士榆任金門地檢檢察長,請問「周士榆與imB詐騙集團曾國緯(曾耀鋒)聚餐案」調查得如何了?且看台灣司法病態成什麼德性,7月12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舉辦「imB噶瑪蘭威士忌變賣會?」搞半天是學雄檢《司法獒犬》洪信旭2022年10月20日率領「雄檢」變身「河東精品OUTLET MALL」(註:此為雄檢新聞稿原文),足徵本末倒置,當被害人損失及痛苦時,雄檢自嗨「河東精品」、自稱「雄檢OUTLET MALL」乍現歡樂之境,令人啼笑皆非。
邢泰釗成日蹭熱度、蹭新聞作秀,略如《五億高中生案》之「總長出手了!」實質上猶如最高檢提出再議,漠視《刑訴》再議制度及原署檢察官之偵辦,當台灣需要「高官扮演包青天」出手徹查冤案,乃至號召全台四大名檢(名捕)出手,這國家法制及司法是有多落後及腐敗?或只見黨錮之深禍,虐民之苛刻!
「賴清德管不了蔡清祥、邢泰釗吧?」筆者心想。
*作者為執業律師、高雄律師公會第15屆人權委員會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