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每年有約500萬人次接受國健署提供的4項癌症篩檢,符合條件者平均2到3年就能做一次篩檢。不過,國健署現在擬檢討篩檢政策,針對個人病史、年齡、過去篩檢結果等,訂定不同篩檢頻率。
以子宮頸癌為例,國健署表示,現行補助30歲以上女性,每年可做1次子宮頸抹片檢查,不過國際癌症研究總研究結果顯示,每年1次或每3年1次子宮頸抹片檢查,皆可降低子宮頸癌累積發生率逾9成。
又以乳癌為例,目前45至69歲婦女、40至44歲二等血親內曾罹患乳癌的婦女,每兩年可篩檢1次,不過,女性罹患乳癌除和年紀有關,晚生小孩、生育數少的女性罹患乳癌風險可能比早生且生育數多的女性來得高。
因此,國健署未來擬結合健保資料庫,針對個人病史、潛在疾病及過往篩檢結果,算出每個人罹癌風險高低,風險高的女性每兩年可篩檢1次,低風險的女性則可能放寬篩檢頻率。
對於癌症篩檢頻率放寬是否為了省錢?國健署癌症防治組組長吳建遠解釋,重點並非節省經費,民眾前往篩檢也要付出時間與往來交通成本,癌症篩檢可結合健保資料庫,針對個人病史、潛在疾病及過往篩檢結果,提供不同個人化篩檢方案,除能有效利用有限的醫療資源外,更減少非必要的篩檢所造成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