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賴清德週四主持行政院會,除了再次向災民表達歉意,也以內行人口吻說,過去南台灣治水計劃只到十年保護標準(即廿四小時雨量二百五十到三百毫米),這次強降雨超過既有保護標準,又適逢大潮,因此造成多處積水災情;面對極端氣候嚴竣挑戰,再再顯示傳統防㓋治水手段有其極限,政府必須以更創新更有效率方式,在治水工程之外,有其他風險處理方案,來減輕災害。行政院的結論是:這次降雨量超標,排水系統排除不及,前瞻計劃中的五百多億元將優先用於改善嚴重淹水地區,並成立「八二三水災復建專案小組」;經濟部也將規劃召開「全國治水檢討會議」,檢視不足。
從「良法美意」的全國治理角度看,賴清德的行政院是符合「美意」了,但「良法」呢?全國淹水及不淹水區可能一視同仁、不計成本加以拉齊嗎?不要忘掉,不只是嘉義東石、布袋,北自宜蘭南到屏東,台灣西部平原有十分之一都低於海平面。也是水利專家的國民黨人李鴻源兩年前接受訪問就說:「彰化、雲林、嘉義這塊地層下陷區,約一千二百平方公里。我們十分之一的西部平原,嚴重地方可能在海平面底下三公尺,甚至更嚴重。過去的原因是超抽地下水,大家都說是養殖業超抽地下水。其實不止,所有的用水都超抽地下水。為什麼?當地沒有可靠的地面水源。」
地層下陷的低窪區,能用墊高堤防制止淹水嗎?水患最重地區如東石、布袋,周邊洪水沒有退到一定程度,光靠抽水機能抽乾積水嗎?為什麼低窪地區居民不該像荷蘭一樣「與水共生」,而不是咀咒淹水?這本是住在地層下陷區(低於海平面)居民的命運!不願接受這種命運或不想預作防患就該搬家,而不是指摘政府。政府只要排水系統無大缺失,發生天災時又能及時救援就可。
事實上,很多都市發展都是錯誤的,不該住人的地區也不適於納入都市發展。蒙哥馬利的《快樂城市》一書就是在談不該違反人性及人與大自然的連結,不斷延伸、擴展不利人類健康與快樂的城市。如城市以轎車為中心發展,馬路越蓋越多,私人車輛越來越多,造成嚴重汚染及交通事故;如城市剝奪公共空間、破壞自然空間,屋子越蓋越大越高,各種資源(包括陽光、空氣、綠地)被大規模私有化;如人口過度稠密,不該住人地方大量住人,致使問題叢生。解決之道,就是「還地與人」「還地與水」「還地與天」,設計無車日、行人徒步區、行水區、以公車取代軌道車(例如蔡政府前瞻計劃的輕軌)及私人車輛等。
李鴻源也有類似《快樂城市》的作品,指出「過去,交通引導開發的腳步。現在,隨著交通愈來愈方便,道路開發到哪裡,破壞就到哪裡。我們不禁要問,交通發達是好事,還是壞事?凡是到過英國鄉間旅遊的人,會看到道路從中世紀後就這麼窄,日本鄉下道路也始終保存原來的鄉村風貌,不會為了觀光旅遊,將路愈開愈大。」「開到嘉義縣的東石、布袋路段,西濱加上輔助道路形成六線道筆直大馬路,就像用巨大斧頭剖過鄉村。大馬路上絕少看到車,卻徹底改變農民的生活方式。鄉下的老先生、老太太連過個馬路,都可能要了他們的命。農村、棲地破碎,人際關係也跟著改變。」
「這就是盲目建設的結果。從外表看像是國家注意建設,實際卻是讓台北人能四通八達。然而,我們付出了什麼代價?凡是道路經過的地方,幾乎是面貌全毀(水土及環境破壞)。這是台灣人要的嗎?我們犧牲了多少?得到了多少?更聚焦來說,道路所經之處的城市和鄉村有受益嗎?」
比起李鴻源的言之有物,許多國民黨人在這次八二三水災的亂打嘴砲,如「未苦民所苦」「治水破功」「水災期間旅遊的高官必須下台」,不只幼稚,而且不知所云。把八二三水災變成八二三砲戰,這不就是「口水淹沒洪水」「人禍大於天災」嗎?
*作者為時事評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