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台灣的所謂「勞團」以及時代力量、民進黨、民眾黨的不分區力委在移工問題的立場永遠挺移工?這個問題可能很複雜,也可以很簡單。「左傾幼稚病,資本社會小年青」這句話與《余英時回憶錄》裡自述的讓余英時一回想起來就汗顏的左傾時期,可能是最直接的答案。
2023年10月立法院的議場裡,時代力量不分區立委邱顯智質詢內政部長關於加強查緝超過8萬逃逸移工問題時,立場是強烈反對!民眾黨更早在5月間召開記者會主張行政豁免,讓逃逸移工投案就特赦,直接補充台灣勞動力缺口,緩解台灣缺工問題。
從表面上看,這樣的主張是支持人權,並且解決台灣缺工問題,一舉兩得。但這樣的主張既不顧「契約是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法律」,也無視政府「依法行政」並「捍衛國家尊嚴」的責任,更嚴重的是左派思想入骨,卻不自知。更何況要緩解台灣各行各業缺工問題,開放移工自由引進才是正途,為何要「重用逃逸黑工」?
從卡爾·馬克斯以降,左派信徒在善與惡的問題上,不是以道德為指南針,而是以經濟力來劃分階級並決定好與壞。富有的人是壞的,企業必然是剝削階級;貧窮的人是好的,違反合約逃逸打黑工不納稅都是正確的行為,政府必須站在逃逸黑工的這一邊,而且不能稱他們為逃逸黑工,必須稱他們為「失聯移工」。
台灣是個民主國家,雖然有這樣那樣的缺點,但是契約自由、言論自由。跟大多數國家相比,台灣人民善良、中小企業雇主與勞工的關係合諧,需要移工協助的失能者家庭鮮少虐待移工,反而是遭移工虐待的罕見疾病兒童與失能患者的事件頻發。如果8萬逃逸移工都是因為雇主虐待不得不逃,代表台灣有8萬個家庭/雇主是罪犯應該坐牢。以四口之家來算,台灣有超過300萬人涉及或坐視虐待移工的人權問題,超過13%的惡質人口,果然是傳說中的「鬼島」!?
從左派的觀點,區分善惡對錯除了經濟力之外,還有另一個「強者與弱者」的標準。在完全不論是非對錯與法律規定或者契約責任的情況下,左派天然地認為弱者就是對的,必須支持,強者就是壞的,必須抵制。雇主自然是強者,受雇者自然是弱者,於是雇主是錯的,受雇者是對的。在先射箭後畫靶的情況下,當然就產生豁免逃逸移工責任,不要遣送出境,以及就地合法的結論。但真相是這樣嗎?
在失能者雇主的情況,失能者家庭強大嗎?經濟力是資產階級剝削工人階級嗎?絕大多數的失能者家庭是經濟力弱勢,而且只會一天比一天更弱,但付給移工的薪資卻一點也不能少。這是「弱勢聘僱」,判斷對錯的基礎是契約,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