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契約,雇主付了仲介費用與政府要求的就業安定費,履行了一切義務,但移工因為其他誘因違反契約逃逸,雇主卻不能主張權利,政府也不提供協助與保障,甚至中華民國立委高舉人權的大旗,要求不查緝黑工,並就地合法。有如此的立委與政黨,台灣還需要敵人嗎?這是鼓勵其餘70萬尚未「失聯」的移工都趕快「失聯」嗎?
左派不是自由主義者,因為左派沒有道德指南針。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連最低標準都無視了,能期待左派在逃逸移工的問題上談更高的道德嗎?比如「一諾千金」,比如「臨終善終」又或者「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如果我們有正常是非觀念,在移工的問題上不會問「誰強誰弱」、「誰富誰窮」,我們只會問「契約如何約定雙方權利與義務」,「法律如何規定逃逸移工的處理方式」。最多我們會加問「其他民主國家對於逃逸外勞如何處理?」「聯合國有什麼規範?我們雖然不是聯合國會員會,但也可以主動去遵守。」而不是憑空幻想聯合國有這個那個規定,卻從來不舉出法條!
雖然言論是自由的,但我們不應允許偷換概念的言論影響我們的判斷。「誰強誰弱」不能替代「誰是誰非」,「誰富誰窮」不能替代「誰善誰惡」。我們應該根據一個人的行為來評價他的責任,而不是用「誰強誰弱」、「誰富誰窮」來濫發同情心。
人權是普世價值,但不是逃逸移工的保護傘。因為雇主也有人權,也應該被保障。而且台灣應先保障國人的權益,這才是國家存在的理由,不是嗎?每個國家各司其職,台灣的「勞團」與這些挺移工立委何必撈過界去操移工輸出國才應該操的心?
*作者為律師